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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行政法不具有规范私人承担行政任务的功能。德国和法国都将私人承担行政任务纳入了行政法的规范,但两国基于不同的法哲学立场采取了不同的规范模式。比较德国主观主义模式和法国客观主义模式,综合考虑两种模式的功能完善程度和对我国的适应程度,我国应选择在安定性和合目的性之间予以调和的相对主义模式。  相似文献   
2.
辅助证明政策规则集中体现了英美证据法的特殊性,其选择将有一定证明价值的不可靠证据予以排除,而不是允许不可靠证据进入庭审后由裁判者确定其证明力。英美证据法学自边沁以降,一直存在自由证明原则与辅助证明政策规则的角力——鉴于自由证明原则的巨大影响,必须为作为例外的辅助证明政策规则提供充分的正当性理由,才能证立其对自由证明原则的违背。由于传统通说的陪审团控制理论存在缺陷,英美证据法学不断尝试提出新的正当性理论。最佳证据理论、最差证据理论等新理论揭示了辅助证明政策规则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能发挥促进更充分获取信息、协调多元主体行动、保障更准确认定事实的多元功能。我国行政诉讼不能将不可靠证据排除规则正当性的多维研究坍缩为个别不可靠证据证明价值大小的研究,而是要从整体诉讼过程的视野中去考量行政诉讼不可靠证据排除规则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3.
以私法组织形式和行为方式履行行政任务所应受到的行政法规制,深深的根植于宪法的民主原则和法治原则之中。但通过分析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发现我国行政法上的相关具体制度还很不完善,行政选择私法形式应受的行政法规制、私法形式履行行政任务的判断标准、行政对私法组织形式应有的监督影响义务,以及以私法行为方式履行行政任务应受的行政法规制,鲜见有明确的规定。我国应当适时建构规制以私法形式履行行政任务的行政法制度,以完成宪法所委托的制度建构责任。  相似文献   
4.
徐庭祥 《行政论坛》2009,16(2):23-27
大部制改革包含完善官僚制和批判官僚制两个相反的目标.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发展到现阶段,出现了传统封建的消极因素,与官僚制的消极因素相互交织压缩展现于一个狭小时间段里的情况,使得我国的官僚制还未得到完全的发展,批判官僚制的趋势已经开始影响改革.我们必须选择适合中国国情的改革路径,要整合大部制双重目标;同时认识到批判官僚制的改革要在现实中发挥良好作用,必须以官僚制的完善为前提,因此首先要重点完善官僚制,实现行政体制现代化,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不可逾越的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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