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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之合理性质疑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长期以来处于虚置状态,但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这项制度成为各地法院的重要改革举措。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违背了审判委员会应有的逻辑发展思路,违反了秘密评议原则,破坏了控辩平衡,有悖于程序公正,也不符合监督的基本法理,在实践中还存在诸多难题,并导致弊端丛生,其合理性和实践效果均值得质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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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法院正在广泛深入地推行裁判文书形式与内容的革新,裁判文书的说理得到理论和实务界的高度重视,司法实践中也涌现出一大批有理有据、分析透彻的高质量裁判文书。但详加考察可以发现,现行裁判文书的说理明显存在着两个不足:一是只注重对判决书的说理而忽视对其他裁判文书,如裁定、决定等的说理;二是只注重对实体性事项的说理而忽视了诉讼程序的说理。这是“重实体、轻程序”传统司法观念在诉讼活动和裁判文书说理中的体现,无疑是裁判文书改革中的一大缺憾,亟待改进。为此,笔者拟就诉讼程序说理的法理与实践进行探讨。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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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宽窄不是立法者的偶然选择,而是政治、经济、文化、法治状况的综合反映,是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历史发展阶段相适应的。1989年4月制定通过的《行政诉讼法》是在既缺乏行政诉讼法律文化基础,又缺乏行政诉讼司法实践基础的情况下制定的,因而现在看来,自然有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过窄已经成为整个行政诉讼制度中为人非议最多的内容。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和公民权利意识的勃兴,要求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呼声日益高涨。笔者以为,讨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扩大,首先应从受案范围的立法模式及其对实践的影响入手,揭示以往司法实践中受案范围偏小的原因,从而使立法修改更有针对性。其次,讨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扩大也必须充分考虑各种制约因素,以避免热情有余而理性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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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羁押期限:立法的缺陷及其救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科学设计刑事羁押期限应坚持谦抑原则。坚持刑事羁押的谦抑原则、缩减羁押期限是法制宽容精神的体现 ,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必然要求 ,是保证刑罚及时性和刑罚效果的需要 ,体现了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程序主体地位的尊重。从立法上看 ,我国刑事羁押期限制度有诸多缺陷 :规定的依附性和不完整性 ;羁押期限较长 ;羁押期限与涉嫌犯罪的非比例性 ;决定羁押期限延长程序的不公开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立法过于原则等等。建议将羁押期限的立法规定独立开来 ,同时适当缩减拘留、审查起诉和审判的期限 ,废除补充侦查制度 ,明确规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法定情形 ,严格控制对羁押期限的延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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