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一名女会计为退休年龄与单位发生争执,却试图通过将单位账册带回家等过激行为解决问题。到头来,不仅未能解决问题,还在临近退休时被单位辞退。今年8月7日,随着南通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书的送达,这起案件落下帷幕。法院判决原告汤某与被告某运输公司的劳动合同于2007年8月22日解除。运输公司支付汤某生活费2080元(按海安县2007年度每月最低工资标准520元的80%,从2007年4月计算至同年8月)。 相似文献
2.
2003年6月20日,被告某食品公司通过订立承包协议书。将生猪屠宰加工组发包给季某经营,期限自2003年7月1日至2007年4月16日。合同订立后,承包人季某按承包协议对外招收生猪屠宰加工人员,原告桑某应聘与季某签订用工协议一份,约定桑某从事卸头爪工作,工资标准0.15元/头。同时约定工资标准以基本工资(根据工种)+浮动工资(6000头以外)的形式发放,如果每月不超过6000头,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