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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见索即付保函是一种自主性的新型担保方式,保函担保人的支付和止付行为具有独立性和单据化特征,但也允许担保人或债务人在有限的范围内行使内容上的抗辩权,以达到止付目的。  相似文献   
2.
论合同的“浮动”准据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浮动”准据法是当今合同冲突法领域出现的新的法律现象,其一方面弱化了时间因素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限制,另一方面使得当事人在合同订立以后的任何时间首次或重新选择合同准据法以替代原先的准据法,但不能损害合同的形式有效性及第三人依原先准据所享有的既得权利。  相似文献   
3.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中货物损害的定域是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体制构建和运作的前提。货物损害能否定域及如何定域直接影响到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损害的赔偿责任。鉴于在多式联运经营人与货物利益方之间公平分配责任和风险的考虑 ,定域的对象应为导致货物损害的事由 ,而定域的举证责任应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予以分配  相似文献   
4.
贺万忠  赵萍 《河北法学》2004,22(3):48-52
网状赔偿责任限制模式、统一赔偿责任限制模式和综合性赔偿责任限制模式是构建多式联运经营人货物损害赔偿责任限制规则的三种模式。而综合性赔偿责任限制模式业已被当今多式联运国际规则和国内立法所采用。我国多式联运立法尽管也采纳该模式 ,但具体规则设计上仍有待完善 :一方面 ,应赋予多式联运经营人对任何形态的货物损害享有适当的赔偿责任限制的权利 ;另一方面 ,损害赔偿责任限制立法规则的设计应考虑规则的可预见性  相似文献   
5.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契约结构设计之检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证券投资基金契约结构是证券投资基金法制的核心。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律中存在有关基金契约结构的条款相互矛盾, 基金契约订约方间法律责任不明, 基金发起人充当基金契约订约方违反代理法理、并可能损害投资人权益等弊端, 我国基金契约结构设计应在明确投资基金和基金契约独特的法律地位和性质前提下, 通过修改完善相关规定, 采纳三位一体的二元投资基金契约结构模式, 即以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为订约方, 投资者为相关受益方的三位一体型态, 从而形成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为实质受托人, 受益人为实质委托人的二元结构。  相似文献   
6.
准据法的非国内法化是自治性商人法学者为使国际商事交易免受国内冲突法和实体法影响而提出的新的法律选择思想。基于国际商事仲裁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中的独特价值,以商人法为准据法的思想业已为一些国际及国家仲裁立法所吸纳,成为一项现实的选法规则,而鉴于司法在政治及社会体系中所处的特殊位置与功能,商事诉讼领域准据法非国内法化的条件尚未成熟。  相似文献   
7.
贺万忠 《外交评论》2005,(2):95-100
国际惯例合意选择是自治性商人法理论所创设的旨在使国际商事交易全面摆脱国内法影响的新的选法规则。基于国际商事仲裁的独特价值,其已为一些仲裁立法所吸纳,而由于司法在政治及社会体系中的特殊功能,其成为商事诉讼中一项选法规则的条件尚未成熟。  相似文献   
8.
贺万忠 《外交评论》2004,(2):96-101
欧盟理事会《民商事件管辖权与判决承认及执行条例》的生效,标志着欧盟直接民商事裁判管辖权体制正式形成。而三项管辖规则构成该管辖权体制的三根支柱,即住所在欧盟成员国内的人原则上均应在该国被诉;在欧盟一成员国有住所的人可依特别规定在另一成员国被诉;在任何成员国无住所的人得在一成员国依该国国内法规定被诉。欧盟民商事管辖权体制的运作真正实现了欧盟成员国在有关民商事管辖权规范方面的高度协调一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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