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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03年3月,广州发生了一起至今仍倍受国人关注的案件,在广州市打工的湖北籍青年孙志刚因无暂住证,先被广州市天河公安分局黄村街派出所民警带到派出所盘问,后被作为“三无”人员送至天河公安分局收容待遣所和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在这过程中因遭被收治的其他人员殴打致死。这一事件发生后,由于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以致国人皆知,北京邮电大学许志永等三位法学博士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北京大学法学院贺卫方等五位法律学者联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特别调查程序,审查《收容遣送办法》,罗干、周永康、张德江…  相似文献   
3.
郑厚勇 《河北法学》2005,23(4):140-143
以刑法第28条作为胁从犯的存在依据,实属牵强附会,刑法第28条是关于主犯和从犯的补充规定;按作用分类法的理论,胁从犯是不存在的,刑法中只有主要作用和次要作用、辅助作用的规定,一些论者关于胁从犯的"较小作用"、"作用小于从犯"、"作用最小"的观点没有刑法依据.以毛泽东同志关于"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论述作为胁从犯的政策依据,也值得推敲,毛泽东选集中的"胁从"之说在当时主要是指听从"首恶"指挥跟从"首恶"国民党官兵,是今天刑法中"从犯"的立法依据,而不是胁从犯的政策渊源.  相似文献   
4.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作出的第四号司法解释(即1997年11月4日颁布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突破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关于盗窃罪的规定,增加了盗窃罪构成的选择性条件,而且第四号司法解释基本上是1992年同一名称司法解释的翻版。类推制度施行时对刑法进行类推解释是允许的,而当罪刑法定原则确定后仍将以前的类推解释搬来照用不误,或者继续进行类推解释,那就难以理解了。  相似文献   
5.
分别属于贪污贿赂罪和侵犯财产罪的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有必要修改为同一犯罪——挪用款物罪。在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的同一性,是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归并为一罪的理论依据,也是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统一归并为一罪的客观事实基础。  相似文献   
6.
回扣、手续费与折扣、佣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回扣、手续费和折扣、佣金的概念及区别回扣,是指在商品交易中,卖方在收取的贷款中扣出一部分送给买方或者其他经办人的钱财。回扣的实质是从买方支付的货款中返回的一部分钱财,是对销售利润的再分配。手续费,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为了推销产品、购买材料、联系承包业务或者进行其他经济活动,给予对方单位或者对方推销人员、采购人员、业务人员等作为“酬劳”的钱财,一般称其为“好处费”、“辛苦费”、“介绍费”。“活动费”、“信息费”等。回扣是卖方给予买方的,是单向的给予。卖方给予回扣有两种形式:一是主动地给予;一是被动…  相似文献   
7.
郑厚勇 《理论月刊》2005,(4):106-107,166
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伙同受贿,构成受贿罪共犯的观点,虽然缺乏刑法依据,但已成为理论界的“通说”。这一观点的依据,主要是共同犯罪的一般原理,即依据共同犯罪主体的扩张性,非国家工作人员可构成受贿罪的共犯。笔者认为,理解刑法总则规定的共同犯罪,必须结合刑法分则关于各具体犯罪的规定来进行,由此得出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构成受贿罪共犯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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