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4篇
  免费   0篇
法律   3篇
综合类   1篇
  2019年   1篇
  2015年   1篇
  2014年   1篇
  2009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2.
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出现了有关禁止“过度诊疗“的规定,一度成为了老百姓普遍关注的话题。过度诊疗使许多家庭陷入贫困,它加重了医患关系的紧张、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对过度诊疗问题的破解,首先,应从法律的层面上构筑突破过度诊疗的着力点,建立过度诊疗的判定标准与预防机制,通过法律规范使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自觉地避免过度诊疗;其次,以加强医生职业道德建设为抓手,加强医疗机构制度的改革,积极鼓励医疗机构或者医护人员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去创造效益,加大对过度诊疗惩罚的力度,从而破解过度诊疗难题。  相似文献   
3.
稳步建立我国沉默权制度的设想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沉默权的确立,有效地保护了在刑事诉讼中处于弱势地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平衡了诉讼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刑事诉讼走向民主化的体现,也是人类通向文明的表现.但其弊端也不容忽视:一方面.程序正义的实现有时可能以实体正义的丧失为代价,片面地强调沉默权,极易放纵犯罪.这与刑事诉讼法的兼顾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的目的背道而驰.为此,也需要对沉默权做出必要的限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确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沉默权制度设想,希望能够对我国未来的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实践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4.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5条对公益诉讼的有关规定并没用明确该法以外的其它专门法规定公益民事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具体规则、具体条件,以及按照专门法规定具有公益民事诉讼原告资格的机关与有关组织在个案中何者为适格原告主体等。职能相关性原则要求可以担当公益诉讼的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的职能与宗旨必须与公益诉讼标的具有联系性。有能力性原则要求具有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机关和组织在人力、财力、专业鉴别能力、诉讼举证能力等方面具有比较充分的基础和条件。对作为公益诉讼原告的组织的成立和开展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年限要求是衡量组织的公益活动经验、公益活动信誉的具体体现。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身份以监督法律规定的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的行政机关是否提起公益诉讼、是否合法正当地进行公益诉讼为合适。在公益诉讼个案中,应当按照损害公益行为影响区域或者后果影响区域分层次协调;在适用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优先、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居次原则前提下,确立具有提起公益诉讼资格的原告可以联合起诉、组成公共原告的原则。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