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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与违法是最常见的法律概念,但却难以纳入法学概念体系之中。通过对这两个概念以及不法概念的检讨,建立在规范基础上的合法概念———合规范性就呼之欲出。合规范性的概念不但能够理顺法学概念体系的内在矛盾,进而有助于理解规范与人们行为之间的关系,而且还会展现法律概念的专业属性,最终与人们日常使用的概念划清界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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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景辉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8,(1):59-71
在面对科技风险时,政府负有责任通过预防或限制科技风险的方式,对民众提供保护。但是政府应当以什么样的标准来应对科技风险?通常有以下两个标准:预防原则和成本效益分析。成本效益的支持者认为,预防原则一方面付出的代价过高因而昂贵,另一方面在事实上并不可行。然而,由于成本效益分析本身的反事实论证的属性、无法回应价值通约的问题以及科技风险的人为属性,预防原则应当成为政府以法律的手段因应科技风险的主要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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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规范性是法律理论中最为重要的法律概念之一,并且学者通常以“应当”作为规范性的核心含义。然而,如果进一步追问何谓“应当”,那么就会逐渐引出“可辩护性”的概念。哈特的法律理论之所以是重要的,就因为是他首先意识到可辩护性的重要意义。不过,可辩护性背后隐含着“道德善”的概念,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法律实证主义主张是错误的?并不必然,要想系统说明应当、可辩护性与道德善这三个概念,就必须借助对于“理性化框架”的整体说明,而法律实证主义在这其中就存在着诸种成立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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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践中的一个悖论是:一方面,司法裁判受到同案同判的拘束;另一方面,某些情况之下的特殊对待又被认为是合理的。要想化解这个悖论,必须仔细考察同案同判的基本性质。近年来,案例指导制度已经成为中国司法实践当中一个重要的部分,"统一法律适用"被视为案例指导制度最重要的优点,必然要求在司法实践中来落实同案同判。案例指导制度所肯定的是一种有关同案同判的"强主张",即"同案同判"是不可放弃的司法要求,是不可摆脱的法律义务,因此只有在证明"表面上相似的案件并不是真正同案"的基础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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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准确理解已经开始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就必须恰当回答“个人信息为何值得保护”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答案经常与“隐私”的价值关联在一起。但是,对隐私的理解,主要被一种“隐私并不具备独特价值”的化约论所统治;因此,只有击败化约论,才能最终证明隐私的价值独特性,也才能最终说明隐私为何值得保护。击败隐私化约论最主要的理由是,如果认为隐私不具备价值独特性,那么对任何特定个体而言,就只能提供“我是我”的对待,而这种对待将会带来贬损、甚至否认“我是人”的结果,这将会严重损害人的尊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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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内在观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内在观点"是哈特实证主义理论中的重要概念,因为它是解读哈特理论的关键线索之一。作为反思性批判态度的内在观点,不但使得规范态度得到有效说明,进而成为批判外在观点的基础;而且它还可以保障法律理论的描述性特征。当然,内在观点并非坏人观点或者参与者观点,因为前者是理论姿态,而后两者则是实践姿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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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原则与强自由裁量的天然关联,基于原则的裁判具有非常强的任意性。如果不对这种自由裁量进行有效的限制,那么原则裁判很容易导向恣意裁判,尤其在同规则矛盾时适用原则的举动将会引发更大的问题。目前限制原则裁判的两个主要条件即穷尽规则和个案裁量,均存在严重的理论困难,这就要求必须寻找全新的限制条件。这些新的条件主要包括:普遍性条件、比例原则以及不得违反法律体系性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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