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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8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律师法》对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和庭审言论豁免权予以强化、拓宽和确立,为维护律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提供了更为充分和切实的保障;同时也对公诉工作产生了重大影响,并引发诸多新的问题和困惑,值得重视和研究。  相似文献   
2.
刑事和解作为一种新的刑事案件解决方式,对于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积极解决社会纠纷,实现各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各地在司法实践悄然试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规定与配套措施的情况下,社会各界对这一制度也产生了许多认识误区,致使刑事和解在司法实践中并未得到规范、有效地实施.因此,深入研究刑事和解制度,对于建立客观、全面、科学的认知体系,完善刑事司法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3.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司法强拆"取代"行政强拆",旨在规范公权和保护私权。本文结合案例和法理,通过司法强拆机制的完善,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找到最佳平衡,使这一制度在实践中取得最佳效果。  相似文献   
4.
量刑建议制度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法从传统的保护、同情被害人转向平等地兼顾、尊重和保护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检察机关行使对定罪、量刑两方面的自由裁量权,更有利于犯罪分子的改过自新、回归社会以及对实现对被害人的补偿或安慰,消除被害人利益受损的不平心理的同时也在根本上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能够合理分配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实现诉讼效益;促进程序法和实体法更紧密的结合,实现形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平衡.然而量刑建议制度在我国正处于建立初期,并没有在立法中得以系统化,使得其实施与探索处于混乱迷茫之中,因此,对量刑建议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事诉讼结构一直呈现强职权主义倾向。为改变这一模式下控、辩、审三种职能失衡所进行的庭审方式改革,又带来侦查、起诉结构中的强职权主义与审判结构中的弱当事人主义之间的冲突。据此,刑事诉讼法修改应继续将调整诉讼结构作为切入点,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同时把改革向前延伸,以构建完善和谐的新型诉讼关系。  相似文献   
6.
暂缓起诉在刑事诉讼中处于侦查阶段之后、提起诉讼和进入审判程序之前,在理论框架中归于起诉中,是我国检察机关起诉裁量权中的重要内容.暂缓起诉制度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法从传统的保护、同情被害人转向平等地兼顾、尊重和保护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理念.检察机关行使起诉裁量权的一般对象都是社会危害小、可塑性强的犯罪嫌疑人,一些起诉后或定罪后将对其人生前途等影响重大且应当惩罚性非常轻微的犯罪嫌疑人,无疑得到了“重新做人”的机会,避免“标签化”,也能够促进诉讼分流,实现诉讼效益.暂缓起诉制度在我国刚刚得到立法确认,对象、范围等一系列相关内容的建设还不能面面俱到,因此,应当结合法律新规对该制度进行进一步的思考,从而推动其在制度健全和法律周圆.  相似文献   
7.
张宇琼 《法制与社会》2013,(16):153+156
房地产开发商、消费者与政府是房地产市场中的主体。在市场经济下,政府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同时,应当充当好辅助者的角色。当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失灵、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不符合公共利益的时候,政府应当充分运用相应的土地政策、税收政策以及金融政策,进行宏观调控,以促使房地产市场在健康发展的同时实现社会公平。  相似文献   
8.
刑事和解作为一种新的刑事案件解决方式,对于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积极解决社会纠纷,实现各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各地在司法实践悄然试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规定与配套措施的情况下,社会各界对这一制度也产生了许多认识误区,致使刑事和解在司法实践中并未得到规范、有效地实施.因此,深入研究刑事和解制度,对于建立客观、全面、科学的认知体系,完善刑事司法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9.
刘志民  张宇琼 《法制与社会》2012,(28):200-201,203
派驻检察室通过检力下沉、触角延伸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稳定的制度性载体和工作平台.如何在社会转型新时期更好发挥派驻检察室的作用,并根据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求科学合理、功能突出的派驻检察室是检察机关应当深入思考的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10.
当前诉讼欺诈在司法实践中愈演愈烈,不仅侵害被害人合法权益,还严重破坏国家司法秩序,社会危害性日益凸显.对于诉讼欺诈行为的认定,理论界尚存在较大分歧,而司法实践中由于缺乏专门立法规制,也不可避免地出现大量同案不同判现象.导致这些结果最根本原因是我国尚未对诉讼欺诈专门立法规制,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要通过立法完善.本文从完善我国对诉讼欺诈立法的角度,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法律责任为中心展开论述,建议在刑法中增设“诉讼欺诈罪”,将诉讼欺诈行为纳入刑法评价范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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