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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华红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0,(2):87-89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就是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犯罪。现行刑法关于淫秽物品犯罪的规定存在不足,应从罪名确定、法定刑配置、过失罪取消、走私罪调整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2.
建议建立前科消灭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吕华红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3):71
97刑法典较79刑法典相比,在第100条增加了报告罪犯记录的规定。报告犯罪制度也有利有害,对此,单纯的肯定或否定,都不是正确的选择。为了克服报告犯罪记录制度的短处,发扬其长处,笔者认为,应该建立前科消灭制度。 前科消灭制度是指曾受过有罪宣告或被判处刑罚之人在具备法定条件时,注销其有罪宣告或罪及刑的刑法制度[1](P711)。前科消灭制度的发源地是法国。它产生于自17世纪后半叶的法国,而且是在君主赦免权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通过国王的赦免行为,被处罚者在服刑之后和在赔偿之后,可以从不名誉的污点中解放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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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修正案对刑法典的修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法修正案对刑法典修正的主要表现为增设新罪与完善旧罪。刑法修正案在内容与形式上都具有自己的特征。修正案的修订主体、修正案的修改内容、修正案的表现形式等方面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以实现修正案对刑法典修改的最优化。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中的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为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在一定考验期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能否适用缓刑,应看犯罪分子有没有再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准确把握犯罪人“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条件。如何准确把握适用缓刑,关键在于怎样来认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审判实践中,是否适用缓刑完全由人民法院做出决定。由于“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没有统一的参考尺寸,因而法官在考虑被告人犯罪的情节和案发后的悔罪表现、受害人的态度等方面也大都将被告人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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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中的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为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在一定考验期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能否适用缓刑,应看犯罪分子有没有再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准确把握犯罪人“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条件。如何准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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