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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来,信用领域成为立法创新的新版图,但密集立法引起的法律冲突问题需要重视。《宁波市企业信用监管和社会责任评价办法》和《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实施办法》的冲突反映了立法创新和稳妥改革两种价值的矛盾。企业信用监管不等于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对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单独立法合乎我国信用立法的大趋势;两个《办法》冲突的衡平之道是废止《评价办法》。  相似文献   
2.
封红梅 《行政与法》2013,(12):118-123
新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从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归属、审查启动方式、审查内容、审查方式、审查效力等方面细化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但调研显示,该规则在实施中却遭遇了困境,这种实施困境主要是因为审查人员存在认识偏差、审查内容设置不全面以及审查实施流程、审查期限、审查激励等制l度缺位造成的.为此,需进一步明确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价值、增补羁押必要性审查内容、设计羁押必要性审查实施流程、增设羁押必要性审查期限等制度,并将“安全变更羁押措施率”作为考核指标.  相似文献   
3.
封红梅 《时代法学》2012,10(6):97-104
信用评级的国际化决定了信用评级法律制度的国际化趋势,而信用评级国际化中的信用评级霸权问题、信用评级霸权导致的关欧信用评级监管标准之争则直接推动了信用评级法律制度的国际化进程。金融危机前后许多国际组织和区域组织都先后立法,意图对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规制。在信用评级的国际化和信用评级霸权的争夺中,我国并不能“独善其身”。须正确认识信用评级法律制度的国际化;培育国内信用评级机构和市场;完善国内信用评级法律制度;积极参与国际信用评级法律制度的制定。  相似文献   
4.
新《刑诉规则》中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救济制度采用的是"参照式"立法模式。参照式立法未注意附条件不起诉与"不起诉"之间的区别,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权的制约被忽视;被害人话语权过度张扬有违公平。附条件不起诉救济制度的完善应当遵循制约两大决定权原则;赋予双方当事人救济权利原则。应当增设或细化以下制度安排:一是赋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环节的启动权;二是增设决定说理制度;三赋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起诉决定救济权。  相似文献   
5.
信用评级法律制度的价值目标定位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指相对于其他法律制度,信用评级法律制度的基本价值目标追求及其价值目标内涵的确定;其二是指在多元的基本价值目标中,信用评级法律制度核心价值的确定.信用评级法律制度的基本价值目标应当定位为效率和安全.信用评级法律制度的核心价值目标应当定位为安全.信用评级法律制度的“安全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追求可以通过适度引用原则、统一监管原则和监管市场化原则来实现.  相似文献   
6.
信用评级立法干预反对派反对信用评级立法干预的理由是:声誉机制可对信用评级机构产生自动约束;立法干预有违信用评级引用理念,有违NRSRO设立的初衷;对信用评级机构进行立法干预难度大,且具有降低信用评级客观性的潜在风险.信用评级立法干预支持者则认为:单凭声誉机制不足以防范信用评级机构的道德风险;信用评级机构既是干预主体,又为干预对象;立法干预风险不能否定对信用评级的立法干预.本文赞同立法干预支持者的立场,并进一步根据社会中间层理论论证了信用评级立法干预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7.
新《刑事诉讼法》颁布后,学界广泛争议的附条件不起诉与酌定不起诉的关系问题并未得到妥善解决,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条件存在解读问题。目前关于两种不起诉关系的学界大致有三种:"包含说"偷换概念,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恐引发操作性难题;"代替说"缺乏法理依据,"一刀切"解决问题的方式会引发连锁问题;"递进说"具有法理依据和实施可能,也较为符合当前法律规定和社区帮教条件现状。未成年人案件中酌定不起诉与附条件不起诉关系采用"递进说"处理更为适宜。  相似文献   
8.
新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规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内容。审查内容的全面、科学、可操作是羁押必要性审查实施的关键;羁押必要性审查内容的范围应当包括对原逮捕决定的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内容的标准应当和逮捕审查标准一致;羁押必要性审查内容的形式应为《羁押必要性审查表》。  相似文献   
9.
封红梅 《法治研究》2013,76(4):125-131
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实施模式①的争论中,主张监所检察主导模式者和主张侦监部门主导模式者的根本分歧在于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及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定性不同。从刑事羁押救济理论和我国的羁押救济实践来看,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应被定性为一种羁押救济权,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应被定性为一种羁押救济制度。从刑事羁押救济视角来看,监所检察部门应成为羁押必要性审查机构的主导人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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