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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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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在最新修订的法律及各种规范性文件中对羁押制度进行了修改与完善,其中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必要性审查程序,而最新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则对此进行了细化,通过多个条文予以具体规定,对审查主体、内容、方式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规定。由于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都相对比较原则,导致该项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程序规定不细致、审查标准不明确等问题。我们应在理清羁押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概念、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理论基础及价值目标等基础理论的前提下,梳理出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立法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正确理解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性质、涉及的诉讼阶段、审查的案件范围、实施审查的工作主体等基本问题,进而结合基层检察工作实际,构建一套符合立法意旨且切实可行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2.
新《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建立了检察机关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后,《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这一制度进一步细化,但基层检察院公诉部门通过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建议相关部门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犯罪嫌疑人的实例却远低于预期。本文试通过从四个角度分析基层检察院公诉部门实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困境的原因,探寻落实这一制度的方法。  相似文献   

3.
新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规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内容。审查内容的全面、科学、可操作是羁押必要性审查实施的关键;羁押必要性审查内容的范围应当包括对原逮捕决定的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内容的标准应当和逮捕审查标准一致;羁押必要性审查内容的形式应为《羁押必要性审查表》。  相似文献   

4.
王琳 《法制与社会》2014,(15):130+138
新《刑事诉讼法》第93条从立法层面确立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进一步强化了检察机关对羁押措施的监督,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权免受不当侵害提供了制度保障。但由于该条法律规定内容较为原则,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部门为了保证侦查阶段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能够顺利、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仍需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实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侦查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标准、范围、方式、期限等。  相似文献   

5.
论“逮捕后对羁押的必要性继续审查”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刑事诉讼法第93条所构建的"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对羁押的必要性继续审查”制度凸显了刑事诉讼保障人权措施的中国特色,该制度具有坚实的法理基础和充分的实践依据.羁押必要性的继续审查既强化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同时,又明确了刑事诉讼各阶段办案机关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职责.不同主体的审查分别称之为"法律监督型”羁押必要性审查、"法定职责型”羁押必要性审查,人民检察院在执行此制度中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在制定刑事诉讼规则时,应遵循法律监督的规律,确立有关部门的审查义务,科学划分不同阶段实施"法律监督型”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责任主体,全面构建实施羁押必要性继续审查的程序.  相似文献   

6.
张芹  杨晓颖 《法制与社会》2013,(26):297-298
今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将羁押必要性审查规定到了法律条文之中,从而更加具体的加大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力度。但是将羁押必要性审查应用到实践中,必然会面临着很多具体的问题,本文主要研究探讨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意义、审查期限、审查形式、审查内容等问题,以促使法律规定与实践能够无缝对接。  相似文献   

7.
正在新刑事诉讼法及刑事诉讼规则中,有诉讼监督职能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和诉讼职能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两个方面,涉及到监所检察部门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规定,新《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615条规定:"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办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对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由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负责"。第617条规定能够:"监所检  相似文献   

8.
新《刑事诉讼法》第93条增设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是对我国现行逮捕羁押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强化检察监督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的无羁押必要性建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意见。要保障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得到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要从立法的基本立场以及基本的价值追求出发做好司法解释,对诸如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的启动、审查的主体、审查的间隔时间、审查的标准、必要性证明责任、审查的模式、审查的期限以及权利救济等问题,作出符合立法宗旨的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9.
本文分析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建立背景,提出了分阶段由侦监、公诉和监所部门相互配合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模式,并从考核机制、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完善、建立延长羁押期限实体审查机制方面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关制度,以期通过不断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检验,保障被羁押人基本权利,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的有机结合。  相似文献   

10.
《北方法学》2018,(2):112-123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法创设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整体框架完成构建,但由于运行机制欠缺细化,使其一度陷入制度空转困境。20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出台《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关于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的指导意见》,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跃入深入发展期。任何制度均具有层次性,其外延大或小都是以一个要素的身份在具备内部层次性的同时与外部其他制度构成交互层级而形成纵横梯度,借鉴"梯度制衡"视角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内外层次实施剖析,完成对其内部由初审、立案、审查、结案的程序递进构成的纵向梯度以及外部由羁押必要性审查与逮捕必要性审查、羁押措施与非羁押措施等并列机制构成的横向梯度的溯源研究、现实研究、完善研究,才能使该制度真正找到其在刑事诉讼系统中的准确定位,并在内外制衡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1.
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意义十分重大,虽然这项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没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机制而导致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价值目标并未完全实现。检察机关理应以规范办案为基础,以保障人权为目标,以提高案件质量为出发点,以质量控制为方式方法,努力实现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预期价值。文章拟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实施的现状入手,分析制约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责履行的因素,并探讨构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质量控制体系之必要性和具体构想,以期解决目前遇到的瓶颈和问题。  相似文献   

12.
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作为一项新制度,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探讨和完善.实践中存在审查启动程序混乱,逮捕条件放宽,案件信息难获取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应当坚持审查模式在分段审查的基础上,探索归口监所部门审查;审查方式上除了传统的书面审查方式,还可探索公开听证的审查方式;审查标准上要更细化规定;要多渠道来畅通案情信息收集;要完善作为羁押替代措施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执行制度;还可探索将羁押必要性案件审查纳入案件管理工作等各个方面来探索、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工作模式.  相似文献   

13.
胡波 《法学评论》2015,(3):186-196
羁押必要性审查作为2012年刑诉法设立的制度之一,在某省会市十二个基层检察院实施近两年后,既有对权利保障予以促进的良性效果,但同时也存在诸如审查范围过窄、裁量空间有限以及审查方式单一等不足。通过调研,还发现了制约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深层次问题,即制度本身的不健全、权力运行机制的限制以及打击犯罪优先的诉讼理念困扰。羁押必要性审查要在中国形成效应还有诸多障碍,因而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相似文献   

14.
封红梅 《法治研究》2013,76(4):125-131
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实施模式①的争论中,主张监所检察主导模式者和主张侦监部门主导模式者的根本分歧在于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及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定性不同。从刑事羁押救济理论和我国的羁押救济实践来看,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应被定性为一种羁押救济权,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应被定性为一种羁押救济制度。从刑事羁押救济视角来看,监所检察部门应成为羁押必要性审查机构的主导人选。  相似文献   

15.
张伟 《法制与社会》2013,(20):290-291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人权保障的重要方式,新刑诉法确立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对于完善我国羁押制度,保障人权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在监所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6.
梁艳 《法制与社会》2012,(33):60+64
新《刑事诉讼法》第93条增加了对犯罪嫌疑人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但是对于该制度的实施没有确定规定,司法实践及理论界对该制度的具体实施方式也是众说纷纭,本文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在贿赂犯罪中的应用提出一些见解。  相似文献   

17.
人权保障观念下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诉讼化构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项谷  姜伟 《政治与法律》2012,(10):33-40
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了检察机关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目的在于使审前羁押制度独立于办案期限制度,兼顾人权保障和诉讼保障两种价值,使取保候审成为常态,羁押成为例外,审查模式上减少审批色彩,加强诉讼化改造。羁押必要性审查应当定位于诉讼监督,适用于所有逮捕案件,并实现相对诉讼化。羁押必要性的判断标准应当排除绝对羁押必要条件,建立符合比例原则的个案评价体系,引入必要的外部监督形式,还要完善保障诉讼的羁押替代措施。  相似文献   

18.
正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实施以来,对于降低捕后羁押率、防止公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害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这项制度不断深化,检察实践中也遇到一些现实问题。如怎样界定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标准?监所部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应该是程序性审查还是实质性审查?依申请进行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结果如何适用法律?对法院决定逮捕羁押的案件检察机关如何行使检察监督权等等。在当前各地、各级检察机关认识不一致、实践不统一的情况下,有必要厘清和探讨这些问题,达到规范审查工作机制,提高检察监督效果的目的。一、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标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是  相似文献   

19.
黄宁 《法制与社会》2013,(26):57-58
长期以来,在司法实践当中存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一押到底,直至审判结束,形成我国高羁押率的司法现状。《刑事诉讼法》第93条确立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但该制度存在有些不足,因此针对存在的问题,从审查期限、审查救济程序等方面对其提出完善设想。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刑事犯罪羁押率过高,“够罪即捕、一捕到底”在司法实践中早巳司空见惯,这一问题也带来了诸多的负面社会影响.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刑诉规则明确将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责赋予了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此举措无疑有利于缓解这一现状.本文拟结合新刑诉法实施以来本人所在地区监所检察部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对进一步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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