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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圆圆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4):43-45
一般情况下丈夫与妻子发生性关系并不构成强奸罪.但在有正当理由下妻子可以拒绝丈夫的请求权,若丈夫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妻子发生性行为应视情况以虐待罪、侮辱罪或故意伤害罪处罚.若夫妻处于诉请离婚阶段时,夫妻之间的婚姻契约因向法院起诉而宣告有随时解约的可能性,此时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属违背妇女意志,应视为强奸罪,但应转为告诉罪以区别一般的强奸罪. 相似文献
2.
曹圆圆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4,(6):30-33
商业贿赂中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财物的行为常有发生,因社会发展使得受贿行为方式花样繁多,给司法实践带来了一定难度。面对相关案例时,需要明确受贿罪保护的法益是职务行为的公正性,受贿的本质是以职务行为中的权换取行贿人给予的利,只要受贿人有接受贿赂的意向,客观上接受了行贿人提供的利益就可以成立受贿罪。最后的利益是否在受贿人手中并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 相似文献
3.
交通肇事犯罪作为典型的过失犯罪是否存在自首的问题、交通肇事罪自首的存在范围如何,学界和实务中对于这两个问题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兹认为过失犯罪中有自首存在的空间,交通肇事罪自首应存在于交通肇事的各个阶段,其中交通肇事后报警接受处理的行为也应认定为自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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