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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死法”     
立法者基于政治精英的功利观念,凭借对话语权和立法权的垄断,意图将精英群体的理性和逻辑转化为社会规范.但是,由于国家理性本身的非完美性,以及国家因身兼立法、管理两职的角色冲突,加之人类本性的非理性、非逻辑因素,立法者的理想化设计往往遭到现实无情的否定,诸多逻辑化的法律成为空具形式的"死法".死法"最严重的恶果并非在于不被遵守,而在于不被信仰.法律丧失了应有的指引、评价功能,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人们不再以法律为标准进行逻辑思考来预测自己的行为后果,而是诉诸与国家博弈的实践经验."死法"个别化的复活又助长了权力寻租的产生.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民事审判实践中,经典意义上的两造对抗、三方组合模式正面临冲击.法官往往是在疲劳作业的麻木状态中穷于应付,或者在国家治理意识支配下重演马锡五审判,甚至被当事人在庭外的努力所左右.  相似文献   
3.
我们习惯以“当事人主义”“职权主义”等西方概念言说中国刑事诉讼模式 ,但这也许导致对中国实践的根本误读。中国刑事诉讼的实际结构应当是 :普通情况下是国家惩罚意志笼罩下的单向度惩罚模式 ,特殊情况下 ,被告人可以借助庭外权威对法官个人意志施加影响 ,从而达到与国家权力的迂回博弈。  相似文献   
4.
制度设计与制度实践之间——刑事当庭宣判制度实证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借助最高法院的积极提倡和地方法院的行政化推进,当庭宣判制度在基层迅速展开.但表面的成绩背后却多有走形和变异,主要原因在于权力本位的推进方式过于压制化、简单化和功利化,未能合理照顾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忽视了制度的内生性动力.因此,建构式制度变迁应以具体行动者为起点和目标,形成一个开放、互动、回应型的制度生长系统.  相似文献   
5.
程序视野中的“同案同判”——以量刑为切入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同案同判"的实现需要实体和程序两个层面的共同作用。实体层面包括规范细化和先例指导两种手段,程序层面包含事实发现和模板(规范或先例)发现两个步骤。量刑事实发现关键在于周全性,主要依赖独立的第三方调查完成,短期内可采取合适的过渡措施;量刑模板发现关键在于准确性,有赖于量刑建议、多重审查、集体决策、量刑公开等程序机制。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从"全能国家"向"后全能国家"转型过程中,民间自生自发的社会转型跟不上规划式的国家治理技术转型,致使在法院建制已经相当普及的今天,诸多群众仍然依赖公安机关调解民事纠纷.究其原因主要有三基层纠纷解决机制贫乏,公安调解往往是最方便、最经济甚至最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碎片化的基层社会和个人主义文化难以自发形成内生性纠纷解决机制国家在政治合法性目标下的话语宣传强化了公民特别是弱势群体的依赖性.  相似文献   
7.
信息不对称:对律师违法现象的经济学分析及解决之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 ,律师违法现象很大程度上根源于当事人与律师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律师滥用信息优势 ,不仅损害了当事人利益 ,甚至危及整个律师行业。解决之道在于 :加强律师信息公开 ,完善信息传递方式 ,提高当事人的信息获取能力  相似文献   
8.
从西方回到中国:反思中国刑事审判模式理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既有的刑事审判模式理论,比如当事人主义/职权主义、传统型/现代型、宪政型/集权型、对抗型/合作型等,一是存在西方中心主义的嫌疑,二是缺乏对中国实践的切实关照,以致既不能有效解释中国司法的制度与操作,也很难提出有价值的指引.因此,只有跳出西方中心主义的窠臼,真正面向中国实践,才能提炼出富有解释能力和指引价值的审判模式理论.  相似文献   
9.
中国司法审判中程序失灵现象泛滥的根本原因之一,即在于部分诉讼立法和管理规则与法官作为人的本性相冲突,要么没有合理关照法官的正当利益诉求,要么对法官滥用权力的冲动防范不足。一个必要的改进方向,就是正视法官作为社会人和经济人的本质,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引导法官将自利行为与司法公正融为一体,将制度规范内化为法官的自主行为,从而最终实现制度与行动者的协调统一。  相似文献   
10.
借助最高法院的积极提倡和地方法院的行政化推进,当庭宣判制度在基层迅速展开。但表面的成绩背后却多有走形和变异,主要原因在于权力本位的推进方式过于压制化、简单化和功利化,未能合理照顾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忽视了制度的内生性动力。因此,建构式制度变迁应以具体行动者为起点和目标,形成一个开放、互动、回应型的制度生长系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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