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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的持续推进逐步打破了“城乡两元”结构下的宏观空间隔离,但发生于城镇之中的微观空间隔离却正悄然滋生.进城农民在居住空间和社会空间上的边缘化和孤立化即是此种微观空间隔离的表现.城镇之中的空间隔离强化了城乡居民之间的社会距离,固化了城乡居民之间的社会分层,形成了“城市两元”的排斥性社会结构,与城乡一体化空间正义目标之间有明显的背离.从法制层面来看,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空间隔离的消减,需要通过确立空间正义的法律目标,健全以混合居住为核心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以及进一步推进农民权利发展等措施加以应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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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犯罪宽宥是中国古代社会一以贯之的法律传统。从先秦时代始,历代王朝都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这一规范,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立法水平的提高,法律的相关规定越来越完善。与刑罚制度向着文明、轻缓的方向发展相一致,老龄犯罪所承担的刑事责任也越来越轻,年龄越长承担的刑事责任越小,90岁以上的老人犯罪免除死刑。从刑法理论上说,这一规定具有确认刑事责任能力的意义。这是中国古代德主刑辅指导思想和尊老敬老政策在立法上的体现。考察中华法系老龄犯罪宽宥的立法状况,分析其指导思想、理论基础和政策依据,挖掘中国传统法文化与现代法治的融通之处,对于深入理解《刑法修正案(八)》关于老年人犯罪减免刑罚的相关规定不无裨益,同时也为较好地贯彻执行这一法律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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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皇律》是隋初统治集团在总结魏晋南北朝各代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一部法典。它确定的十二篇法典体例、封建五刑制、“十恶之条”、扩大对封建贵族官僚的法定特权及律典中体现出来的立法精神和司法原则 ,为唐宋王朝所继承 ,对后世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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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权与法律的关系在常态下,表现为皇权支配法律,法律又限制皇权;法律维护皇权,皇权又尊重法律,二者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中国传统社会有着较为完善的限制皇权的制度,也有着严格的立法和司法程序。隋代前期的历史典型地反映了这个特征。那种认为在中央集权君主专制条件下君主言出法随,任意赏罚,其权力不受法律约束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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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规定的共犯退赃模式必须达到“明确化、法定化”的标准。我国现行刑法中共犯退赃模式的理性缺失,已经成为我国刑事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制度性障碍。作为社会控制工具的法律,本就是人类社会长期博弈的结果。而要构建一种合乎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的共犯退赃模式,我们必须在未来的刑法调整中,准确界定共犯退赃的标准与方式,并正确处理共犯退赃与定罪、量刑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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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语境下的检察监督权——基于民事公益诉讼的阐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消除国有资产流失、环境污染、公共性危机事件等不和谐社会现象.立足于检察机关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司法保护领域的功能性分析,提出了正确认识检察机关民事公诉权的现实合理性和必要性,以及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行使民事公诉权的若干程序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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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专制社会,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长河中,开明的政治家和思想家们就如何治理国家提出许多方案,其中不乏具有持久生命力并可供现代借镜的理念与制度:如重视立法,强调法律是天下之大信,无论统治者还是平民百姓都要遵守法律规范;国家权力机关只有严格、公平执法,执法的公信力才能确立;统治集团成员只有做守法的表率,法律才能取信于民而具有权威性;要实现司法公正,保证执法的公信力,仅靠官员个人的自觉是不够的,制度保障才是关键。中国传统社会对执法公信力的追求是一贯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