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553 毫秒
1.
张友好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06,14(1):49-51
《漂移的证据法》以异域背景为视角,用比较的方法向我们展示了两大法系的精髓和灵魂,是一本难得的优秀论著,然而其关于英美证据法的特征和未来等观点也还存有商讨的余地。 相似文献
2.
拟制自认并非真正的自认,它以私法自治原则下之辩论主义和处分权主义为基础,是当事人为自主选择后之必然结果;同时,也是为实现当事人间之真正平等,并基于诚信原则的要求,对当事人不为协力和真实等义务,而科以不利后果之法律强制。其在时间、主体和客体等方面有着自己的特殊构成,我国关于拟制自认的相关规定还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3.
论我国古代证人之作证责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古代证人要履行到场、陈词和真实等义务,否则会被追摄、拷讯和问罪。这一方面确是保障了证人作证,但同时也易导致对证人的无端滋扰和恣意侵害。为此,实践中对司法官吏的这一权力又作了必要的限制。然而,这种限制还仅仅停留在对权力滥用的消极禁止上,并没有赋予证人以任何积极权利,从而无力实现对证人之有效保护,“畏证”、“避证”、“拒证”和“伪证”现象依然。对我们今天有警示和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4.
张友好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6,8(3):128-135
除传统之“亲不为证”外,我国古代对证人资格殊少限制,只是到了唐代,才将证人自身之作证能力纳入到了证人适格的考察范围。近代以来,受认识深化和外来文化的影响,并基于政策性、可靠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等因素的考量,关于证人资格的规定变化很大,实现了从重在证人的适格性审查到证言的真实性审查、从单向容隐到同居相隐再到特权容隐、从道德义务到法律义务再到道德义务和法律权利的结合体等几个转变。 相似文献
5.
证明妨碍之构成以相对人负有相应之义务为其逻辑基点,提出义务产生于诉讼提起之时,而保存义务则始于诉讼可"合理预期"之际。基于救济、惩罚和阻却等三大功能目标,并充分考量证明妨碍行为本身所呈现出的三种不同样态,在择定其法律效果时,可考虑推定文书之内容为真、拟制文书之应证事实为真、罚款或强制交付和提起独立之诉等不同路径的选择适用,从而为最大限度地回复当事人之公平,实现当事人之平等接近事证,提供多重救济路径。 相似文献
6.
经验与规则之间:为法定证据辩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定证据不仅仅包括形式的法定证据和积极的法定证据,实质的法定证据和消极的法定证据也是其当然内容之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们认识能力的提高,在证据评价中,把越来越多的经验法则上升为证据规则已成为可能。法定证据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它与自由心证的区分是相对的,具有开放性、可反驳性和普遍认知性等特点。 相似文献
7.
8.
张友好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6,9(5):47-53
拟制自认和默示自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在性质、法理基础、考量要素和确定性程度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差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8条第2款缺乏拟制的“政策”基础,更接近于建立在盖然性基础上的推定,从实效角度将其视为默示自认更利于当事人之权利保障。 相似文献
9.
戊戌变法中维新派政治法律思想及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戊戌变法是近代资产阶级改良派发动的一场变法运动。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改良派试图通过兴民权、设议院、立宪法、实行君主立宪等措施 ,使中国摆脱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和控制 ,走上富强的道路。戊戌变法的失败留给后人很多思考。本文通过对维新派政治法律思想的述评 ,进一步分析了他们的这些思想对当时以及后来的思想界所产生的巨大影响 ,并为以后的资产阶级革命提供的经验和教训。 相似文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