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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但是,当事人基于解除委托合同而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不同于基于故意违约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前者的责任范围仅限于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不包括对方的预期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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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主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自然人和企业。这就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成为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经济实体,要达到这个目标,最佳的途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那么,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本特征和主要作用是怎样的,本文就这些问题,谈淡自己的看法。 应社会化大生产的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司法人制度。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特征:概括起来就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产权清晰是指从法律上明确企业中的资产制度方式,明确出资者与企业的基本财产关系。长期以来,我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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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委员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的第一个专门委员会。2001年1月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定设立法制委员会以来,三届法制委员会按照立法法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制定条例规定,先后对130多件法规草案进行了260多件次审议,向主任会议及常委会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200多篇,审议结果的报告135篇,较好地履行了对地方性法规统一审议的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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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树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8,(12):1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转让财产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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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前公司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关于"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规定,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擅自为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该规定的立法本意是为了防止大股东、控股股东操纵公司与自己进行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该规定并非一概禁止公司为股东担保。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当公司债权人与公司股东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对于符合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批准,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的担保的,可以认定有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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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树明 《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12,(4)
20世纪60到70年代,阿富汗进行了以君主立宪为核心内容的宪政改革.在理性决策、利益主导基础上,美国对改革的政策经历了巨大转折.美国早期奉行“高度重视,积极鼓励,但避免正式、直接介入”的政策;当改革陷入危机、动荡加剧时,美国通过默许达乌德发动1973年政变重建秩序,放弃了对阿富汗宪政改革的支持.导致这种政策转变的重要原因是美国把对阿富汗秩序和稳定的追求置于优先于民主的地位,这一原则主导了美国对阿富汗宪政改革政策的制定、实施和演变.美国政策的调整加速了阿富汗宪政改革的失败;同时,美国对兴起于阿富汗宪政改革过程中的左翼力量没有重视,削弱了70年代后美国应对阿富汗局势变化的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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