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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内地和香港两地《安排》之走向--以仲裁裁决执行制度为中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香港仲裁裁决执行制度虽渊源于英国法的规定,但两者在裁决的强制执行、对法律问题的上诉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美国近期的司法实践表明,美国法院在执行外国裁决,尤其是公约裁决时往往会通过对宪法正当程序要求的解释,对公约裁决的执行予以限制.借鉴英美仲裁裁决执行制度,对于两地仲裁裁决的相互执行,1999年两地达成的<安排>应从限制使用公共政策、调整执行时效期限、引入结果定向方法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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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国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为首,中国香港已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仲裁机构体系,并在国际商事仲裁界占有重要地位。与此同时,临时仲裁在香港发展迅速,其比重远远超出机构仲裁。探讨香港仲裁机构的临时仲裁问题,将为我们正确认识内地仲裁法提供一定的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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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是《纽约公约》框架下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传统抗辩事由,但由于其理论具有一定模糊性,导致实践中的不确定性。《安排》引入了公共政策机制,以调整内地与香港仲裁裁决的相互执行程序。在各国法院对公共政策进行严格解释的大趋势下,由于两地道德观念相通、国家主权相同,为了更有效地促进两地司法协助的开展,两地在相互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中应取消公共政策机制的束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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