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4 毫秒
1
1.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未遂区别于犯罪预备的主要标志,但是,对“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究竟应该怎样理解,却是审判实践中常常争论的问题。由于认识不一致,结论就不同,由此导致量刑的差异。因此,搞清这一问题无论在实践上还是在理论上都是有意义的。请看一个实例:被告人谢某想抢劫某单位出纳员张某所携巨款。他用跟踪的办法摸清了张往返于单位与银行之间的时间规律和路线,熟悉了地形,并买下了一把刀,后他连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