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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PONSIBILITYFOROFFERINGTESTIMONYINCIVILACTION举证.源于罗马法对民事审判规定的两条原则。一是每一方当事人对其陈述中所主张的事实,负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义务,否认的一方没有举证责任;二是双方当事人都提不出证据的,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败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细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一规定通常被称作“谁主张、准举止”.这就是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担的原则。举证责任的分担与证明对象右关。根据法律事实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影响,作为证明对象的事实可分为:l、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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