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裁判要旨】构成商业秘密的客户名单,原告应付出商业劳动并体现一定的竞争优势,由具体的客户名称、联系方式以及收集的特定交易习惯、意向、内容等构成的区别于相关公知信息的特殊经营信息所组成。【案情】原告:新唐公司。被告:温某、迪恩公司。 相似文献
2.
认定讼争软件是否属于合同项下争议软件,可从该软件的命名是否系臆造词、是否与软件开发合同的相关开发项目名称重合,原告主张著作权的软件上传时间是否正值双方软件合同履行期,两者的开发团队人员是否基本一致,争议软件是否具有线上属性等自身特质,受托方是否深度参与争议软件开发,争议软件在整个委托开发的软件架构中的定位及其是否属于合同约定范围。 相似文献
3.
本文试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路径为视角,首先从域内外的判例入手展开实证解读,梳理司法实践中权利保护的现实困境;其次以非遗资源与知识产权内在属性的冲突、价值理念的弥合及保护机制的协调为着眼点,追溯非遗资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理论根源;在此基础上从不同层面研究现存问题并提出完善对策,主要着眼于理念层面的价值构建与实践层面的争议思考,主张从价值层面平衡多元利益,呵护原创制度本旨;从理念层面倡导合作共赢,完善原始权利保障;从制度层面强调分类施策,区分智力成果类型;从实践层面注重完善机制,优化司法规则设计。以期对于深化非遗资源保护,优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并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互联网+”时代,创意是引领智慧的源泉。作为保护创意的无形性权利,著作权具备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属性,保护著作权既是繁荣文学艺术、激励创新的有力保障,也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抓手。尤其是近年来,伴随现代科技的发展,传统作品的传输方式大大更新,从纸质书籍、有线音频到无线广播、互联网信息传播,作品的载体曰益广泛,侵权方式渐趋多元,著作权纠纷也大量涌现。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