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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注意义务要求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做到高度谨慎和注意,避免给患者造成不必要的危险或伤害。医疗损害鉴定中,诊疗规范是评价医务人员是否尽到注意义务的客观标准;个体化医疗考虑患者的不同因素,体现相同疾病的不同患者的不同注意义务,是主观标准,且要求更高。个体化医疗中未能考虑不同患者的个体化因素,是医务人员未尽注意义务的主要原因,但过度严苛要求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反而会使过度医疗问题更加严重。过度医疗超出患者病情的需要,增加患方负担,造成医疗资源浪费,损害社会医疗公平,恶化医患关系。用适度医疗的标准评价个体化医疗之注意义务,考虑地域、医院、医生、患者等因素,有利于医疗的发展和患者的利益,也应当成为医疗损害鉴定中对医疗过错的评价标准。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持续推进,然而对于微观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国有企业股权结构与企业绩效的关系,学术界一直存在着较大争议。通过对2016之前所有A股上市国有企业内部股权结构与企业绩效的相关关系实证研究发现,国家控股实际比例和企业绩效之间并没有直接的相关关系,因而单纯引入民营资本的产权改革并没有起到提升企业绩效的实质性作用。未来应该谨慎推进微观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着力推进宏观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市场竞争机制与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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