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篇
  免费   0篇
法律   3篇
  1993年   2篇
  1992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1.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是相互联系的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即土地使用权出让,它是指国家授权地方政府将国家所有的土地,以指定的地块、年限、用途和其他条件,有偿提供给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依法开发经营使用的行为。第二个层次,即土地使用权转让,它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依法和按出让合同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经济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包括赠与、出售和交换。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法律关系的主体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合同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人或自然人。但是,第一个层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出让方,必须  相似文献   
2.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各地辟设经济技术、高新技术等开发区的热潮方兴未艾。从而,与此紧密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已成为开发经营的重要项目。因此,研究和探讨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法律关系问题,对于健全和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法律制度有着重要的意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是相互联系的两个层次:一是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授权地方政府将国家所有的土地,以指定的地块、年限、用途和其它条  相似文献   
3.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的权利。 抵押杈作为典型的担保物权,其实质和作用在于担保物的价值形态。这种担保效力可靠,并且能够充分发挥财产的作用,是被广泛运用的担保形式。我国民法通则和有关法规对抵押担保虽都作出了规定,但对抵押权的效力没有具体规定,笔者就此谈点探讨性的意见。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