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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兰玲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0,(1):57-60
房地产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自房地产业诞生之日 ,客观上就要求法律加以规范、引导和调整。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房地产立法较为完备和成熟 ,这对保障房地产交易主体进行自由、平等、公平的竞争 ,限制和消除房地产市场中的消极现象 ,无疑会起重要作用。本文旨在通过对各国房地产立法的比较 ,以期为我国今后完善房地产立法起到积极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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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土地征用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胡兰玲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1(1):21-23
土地征用权的行使范围,是我国如何完善土地征用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土地征用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是判定土地征用是否合法,以及是否被滥用的唯一标准。公共利益的明确界定,是解决土地征用权冲突的法理依据和关键问题。在土地征用中,应提高补偿费和安置费,以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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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简称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指政府在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保障性住房由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构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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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的设立是政府性基金运行的基础,也是决定政府性基金是否具有合法性与正当性的关键环节。目前,我国政府性基金存在诸多问题,其中之一是设立过程中的合法性与正当性欠缺。以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设立为视角,对政府性基金进行法学分析,可以发现政府性基金法律关系是政府与特定群体之间建立的一种金钱给付的权利义务关系。应从实体与程序两个方面对我国政府性基金设立制度进行完善:从实体方面,政府性基金的设立需要满足设立法定与授权明确原则、比例原则及法律地位对等原则;从程序方面上,应建立包含特定社会群体、政府和专家共同参与的三方参与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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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虽然《反垄断法》中对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都有所规定,但规定都过于简陋,尤其是行政责任,规定的较笼统模糊,且将禁止行政垄断的执法寄希望于上级机关,这难以实现反垄断法的目的。应从反垄断法性质的角度出发,对行政责任的性质、具体形态和实现途径等进行探讨,以期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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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商品房抵押的学理基础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预售商品房抵押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其中涉及到很多法律关系。预售商品房抵押在实践中早已客观存在?,但相关立法却显得较为滞后。预售商品房抵押的设立突破了传统民法中的抵押权设立方式,其法律特征也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房抵押,抵押的标的是期待权,从民法基础理论的角度对预售商品房抵押的学理问题进行探讨确有必要。预售商品房抵押依理论具有可操作性,今后我国若能在立法上对其作出较完善的规定,将会对我国房地产法学理论及实践带来有益的补充与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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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几点探讨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研讨和争论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加强精神损害赔偿立法的呼声也日益高涨。目前我国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存在着诸多疏漏,无法满足现实客观需要。本文从这一现实出发,对精神损害应否赔偿,以及赔偿范围和赔偿数额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几点立法建议,以期完善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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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兰玲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0,(3):48-50
土地对国家、法人和公民来说都是一项很重要的财富,它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国外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均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并将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得作为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柱,均有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可以分离,其转让也是有偿的。而我国,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确立则是处于初创时期,许多地方尚不完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