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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胡鸿高 《工会理论研究(上海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5):11-14
一、问题的提出
发端于美国的金融危机引爆了世界性经济危机。经过各国劳工、企业和政府的共同努力,目前世界经济已经有了缓慢复苏迹象。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实行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转型,经济一直保持快速稳定的增长。但出口主导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决定了我国在这场危机中也不可能独善其身。例如,东莞出口加工型企业的大量倒闭,与西方国家危机中进口的锐减不无联系。 相似文献
2.
我国1999年3月1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一部民商合一、且以商事合同法律规范为主的合同基本法。目前,举国上下正在讨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则是一部专门规范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法律 (草案)。通过这两个法律文件的比较,从理论上厘清劳动合同与商事合同的关系,对于完善我国合同法制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3.
美国破产清算程序中托管人的法定职责主要有:收集、核实和变卖破产财产;保管破产财产和制定财产明细表;调查债务人财务事务;核实债权;应破产相关人的要求公开相关信息;经营债务人的企业;提交最终报告和最终账目;行使撤销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待履行合同及未到期租约;起诉和应诉等。美国破产托管人的职责集中反映了托管人相对独立性、专业性、中立性和临时性等本质特征,对我国有借鉴意义。完善我国破产管理人职责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细化破产管理人经营管理权制度,新设破产管理人代表其他所有破产相关人起诉和应诉的规定,增加破产管理人公开相关破产文件的职责规定,增设破产管理人可依法放弃破产财产的规定,明确规定提交财产分配报告所附证明文件。 相似文献
4.
胡鸿高 《工会理论研究(上海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2):13-14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西方称之为劳资关系,我国通常称为劳动关系(近来亦有冠以劳使关系或劳用关系之名的)。纵观世界,这一关系已由工业革命以来如火如荼的阶级“斗争”渐次趋于“合作”关系。在中国,被誉为“劳动者护身符”的劳动法典,也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重要的价值取向。但是,勿庸讳言,困扰政府的庶民失业率居高不下问题,随意解雇、延时和扣薪引发的劳动争议,屡屡见诸报端,不绝于眼耳, 相似文献
5.
胡鸿高 《工会理论研究(上海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4):6-7
从商法角度视之,企业经理是商业使用人。他们通过有组织地利用商人的资本,谋取超出投资的回报并在投资者之间分配。投资者谋求利润最大化,经营者期求规模最大化,劳动者要求报酬最大化。三者的矛盾运动贯穿于企业生存与 相似文献
6.
论当代英美董事注意义务的法律标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英美法系研究公司董事的注意义务,集中于对其法律标准的探讨。经过理论界与实务界的长期争论和深入反思,董事注意义务的普通法标准日渐完善,较好地解决了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及保护、激励公司董事的潜在矛盾。本文通过对当代英美董事注意义务标准的分析,对该标准的发展趋势提出笔者的浅见,旨在为董事注意义务标准在我国公司法上的确立提供国外较为成熟的参考。 相似文献
7.
我国目前的民主与法制只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民主与法制长期以来,某些同志研究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有一种倾向,即仅仅从与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对比中来说明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而不是从本国的经济基础和文化素质的研究着手进行抽象,予是,往往给人们一种印象,似乎社会主义国家从它建立的第一天起,其民主和法制就一定是“高度的”。然而,在实际上,高度民主和完善法制的实现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在我国现阶段,高度的民主和健全的法制只是一个奋斗目标, 相似文献
8.
胡鸿高 《工会理论研究(上海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4):7-8,10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是学界和实务界近年来备受关注的问题。人们较多地注意所引进的“独立董事制度”的功能与作用,相对而言,公司中职工 相似文献
9.
论目标公司反收购行为的决定权及其规制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本文针对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的立法空白点 ,对上市公司收购中目标公司反收购行为的决定权及其规制问题作了探讨。分析了有关敌意收购和反收购功能评介的各种观点 ;论证了目标公司反收购行为的决定权属于股东的理由 ;并在控制性股东和公司经营者权力滥用防范层面上阐明了对目标公司反收购行为规制的内容 ;最后通过境外相关立法比较 ,对我国上市公司收购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0.
胡鸿高 《工会理论研究(上海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5):8-9
我国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经过八年的实施,所起的历史进步作用不可低估。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构建和劳动关系的深刻变革,其囿于历史局限而显现的计划经济印痕以及滞后和保守的缺陷已成新时期工会职能发挥的樊篱。本文仅就《工会法》修改中有关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中设置职工代表所涉及的法律地位方面的理论问题略陈管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