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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飞  苏欢 《法制与社会》2010,(36):243-244
近来有一些学者提出了"违约也是一种权利"的观点,即合同当事人有权既可以选择履行合同也可以选择不履行合同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理论来源应是上世纪由法律经济分析学派提出的效率违约理论。本文从权利的特性以及效率违约理论角度入手,分析了该观点的矛盾之处,得出违约并非权利,法律对违约仍不应是正面评价的结论。  相似文献   
2.
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尤其是随着电视和互联网等新媒介的普及,新媒介已成为普通大众获取信息和感知世界的捷径而深刻影响着社会每个领域。本文在介绍新媒介环境的基础上,提出新媒介环境对企业经济发展的重大影响,特别分析了企业如何更加积极地借助新媒介环境获取信息,形塑形象及品牌树立,从而更好地促进企业自身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3.
苏欢 《法制与社会》2011,(24):119-120
私人诉讼是反垄断法实施的重要方式,但我国《反垄断法》有所涉及的只有第50条的粗略规定。完善反垄断法私人诉讼制度,原告资格是妊须要解决的起点问题。世界各国主要采取“损害”和“影响”两种标准来判断原告是否适格。本文借鉴国外立法与实践,并与我国现实相结合,认为“影响”标准是目前最佳的确定反垄断法私人诉讼原告资格的标准。在该规则的指导下,本文认为垄断者的上游供应商、平行竞争者、下游的直接购买者和间接购买者都可以提起反垄断法私人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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