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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唐律疏议》作为中国古代法律解释的集大成者,它的巨大成就在法律解释体制上可以归因于法律解释权归属明确、法律解释权统一行使、法律解释组织的专门性和法律解释人员结构合理等四个方面.《唐律》解释体制的这些经验对于中国当代法律解释体制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应当借鉴这些经验促进中国当代法律解释体制的发展.  相似文献   
2.
我国法史学界长期以来将《法经》定性为中国封建社会第一部刑法典。但是,《法经》制订的社会背景、过程、目的和内容不能说明其“封建”性质。相反,大量的史实说明《法经》只是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时期的一部具有封建性内容的法律,其本质还是奴隶制性质的法律。  相似文献   
3.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在内忧外患中逐渐走上了近代化的道路。但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在封建势力及外国资本主义的挤压下,遭到了窒息性的抑制。1913年10月一至915年9月.我国近代著名实业家、政治家张春,在北洋政府农商总长任上,主持制定了二十多部经济法律.为在夹缝中的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法律模式。张春运用法律在经济上实行改革开放,是当时黑暗天空中的一刹闪光,是旧中国以建立自由资本主义为目标的~次改革开放的局部尝试。张春在当时可能的条件下用立法的实际行动,把自己的名字写到了旧中…  相似文献   
4.
权力的私人性及其法律控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共权力在主体归属上具有私人性特征,这一特征必然导致权力运作的私密化.私人主体对个人利益的追求,与社会利益和分配权能的私人占有的结合,使权力私人性的其逻辑后果必然是腐败.以法律控制权力的私人性,尤其要明确公共权力的活动领域、权力范围和责任范围.  相似文献   
5.
情理在中国传统司法中是在多方面被运用的,它的运用主要表现在司法裁决中运用情理,运用情理获得案件真相,运用情理息讼止争,司法执行中运用情理等四个方面。基于裁决情理化体现了对社会价值的尊重,取证情理化体现了司法智慧与司法艺术,情理息讼体现了对司法目标的最终追求,司法执行情理化体现了惩罚与教化相结合等四个方面的原因,"情理司法"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具有特定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6.
"礼"作为中国古代社会的道德与法律的重要表现形式,它的运作过程全面体现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礼治"的基本内涵是建立具有道德内涵的礼仪制度,并通过礼仪制度确立等级分别,最终实现政治等级秩序和社会等级秩序.中国古代"礼治"实践的真正途径是法律强制,法律对"礼"这种道德规范的法律强制所形成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中国当代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现代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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