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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利用"伪基站"进行广告推销活动的处理,应严格认定是否达到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准确适用刑罚。通过"伪基站"发送合法经营信息,未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且行为人系初犯、悔罪的,可以认定为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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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晓冰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5,(2):52-55
两岸地区在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规制上有很大的差别。台湾地区对食品安全犯罪刑事规制多出现在行政刑法《食品卫生管理法》中,而大陆地区的《食品安全法》基本上不涉及刑事制裁方式。大陆地区刑法对食品安全犯罪仅设置了两个条文,给这类犯罪的处置带来了很大的局限。本文拟通过对台湾地区附属刑法立法方式的介绍,提出对大陆地区规制食品安全犯罪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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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晓冰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17,(3)
互联网的发展为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司法活动提供了平台,也给检察机关带来了信任危机,网络舆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司法的走向。如何在保证检察权独立运行的基础上,满足社会公众对司法的期待、提升检察公信力是检察机关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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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晓冰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1):61-65
《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了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其中对此罪罪状的描述是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贿赂犯罪的规定为蓝本的,进行两个法律文本的比较,有助于完善本罪在我国的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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