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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永乐的文章《“大妥协”:清王朝与中华民国的主权连续性》,客观公允地揭示了辛亥革命后清王朝与民国政府之间跨越政体的权力和平交接的事实。经历中国宪政的百年沧桑之后,我们回头审视这一段跨越政体差异的权力和平交接的历史,仍然感到言犹未尽,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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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初始 ,法理学的研究虽整体上仍处于蓄势待发的休整状态 ,但也不乏颇有见地的可读之作。现综述如下 :一、学科研究概况(一 )法理学基本范畴1 关于权利与权力的关系有学者提出 ,在公法的建构和运行过程中 ,为了实现平衡私权利与公权力关系的理想目标 ,总是有其价值偏向 ,这种偏向就是控权总是处于主导地位。所谓以控权为公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是指在私权利方面 ,以确认保障为主 ,在国家权力方面以规范和限制为主。在权力与权力的关系领域 ,不仅存在职权与职责谁为本位的问题 ,而且现代法律必须坚持以职责为本位 ,这是权利本位理论的内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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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是在"一国"框架内将实行"两制"的地区有机结合为一个"区域性发展共同体"。建设好粤港澳大湾区,关键是正确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定位。粤港澳大湾区对内应将"两制"差异造成的制度运行成本降至最低,对外应利用制度差异提供多种制度接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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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现象是通过异化公共权力分割社会成员基本权利而非法获益的行为。目前我国腐败现象已经到了非从制度上采取设防措施的地步。根治腐败关键要从加强宪政建设入手:一是增强人权宽政观念、克服、人权虚无主义,二是加强人权宪政建设,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障人权的建设性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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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制度化面临的核心障碍是:是否认同“两岸同属一个中国”,以及如何设计两岸都能接受的“一中”法律架构和中央政权架构,而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及两岸关系定位则是争论的焦点所在。两岸在“国号”上的分歧并未改变“两岸同属于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以及人民和领土完整并未分裂”的事实,只是中国内战未能彻底结束,导致了“一个中国内两个敌对政权阶段性并存”的格局。笔者认为,在两岸均以谋求国家和平统一为目标的前提下,似可默认在国家统一前双方政权互不隶属,两岸任何一方都不强求对方接受自己作为国内法意义上代表全中国的中央政府,并在国际社会共同维护“一个中国”。未来两岸“统一”的法律目标是:本着相互宽容和谅解的精神,通过平等协商,制定或认可两岸均能接受的、在全中国范围内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或宪法性法律,组成能有效管治全中国的中央政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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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澳门和内地的客观现实差异,实现完全的法律统一,是不可能的,也不符合“一国两制”精神。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澳门和广东之间特别是澳门与珠海之间通过协同立法的方式实现立法协调和法律衔接创造了条件。澳门和珠海之间协同立法旨在充分利用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权和珠海经济特区立法权,针对“一国两制”条件下澳门和内地互涉事务纷繁复杂、缺乏经验和范例、不确定的因素在所难免的实际情况,先就互涉领域或需要法律规则衔接的领域的立法事宜取得共识,再通过各自的立法程序制定、修改法律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法律冲突及其不利后果,因此,协同立法本质上是新型“法制协调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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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密码是电子商务的关键技术,也是保护敏感信息的重要手段。目前,世界各国都在积极调整其商用密码政策和法律规范,力争在信息社会取得优势地位。我们在借鉴国际社会的密码法制经验时,也需要探索密码监管法律背后的国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技术基础。美国和俄罗斯在密码技术方面的领先优势以及对国家利益的考量是其商用密码监管法律制度的重要基础,而维护国家安全、商业利益和用户权利之间的动态平衡则是设计商用密码监管法律制度的核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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