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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湖北省汉川市韩集中学是一所具有近50年办学历史的农村中学.随着布局调整工作力度的加大及初中学龄高峰期的到来,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由原来的不足1000人,发展到现在拥有近30个教学班,学生1700多名的中心初中。由于生游素质参差不齐,存在一部分的“问题”学生。如何教育这些学生,是摆在我们学校面前的一大课题。对此,我们针对学校和学生实际,与时俱进,及时调整德育工作思路,  相似文献   
2.
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具有显著的政治地位和特定的法律地位以及独立的诉讼地位,这是我国健全法制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一九五四年,我国制定了第一部宪法,当时的宪法和法院组织法都明确规定被告人有辩护权,全国各地市县相继成立了律师机构、开展了律师工作。但因一九五七年的反右斗争扩大化。律师机构相继瓦解,律师制度很快消亡,相当一部分律师被说成是“丧失立场”,“为罪犯开脱”,“为反革命分子鸣冤叫屈”而被打成右派。粉碎“四人帮”后,经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恢复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制度,从法律上规定给被告人以辩护权,而且由具有独立  相似文献   
3.
“八·一五”光复后,有一位从延安来的干部担任本溪市外事科长,负责处理日侨工作。他的一口流利日语,给他开展工作带来了不少的方便。这位干部就是后来的清原县委副书记、代理书记关其昌同志。 关其昌,原名宫平洋,字亦民,代名关健夫,1904年生于广西贺县沙田乡扳田村(今狮中村)。幼年丧母,家境贫寒。10岁随父迁往贺县街,靠父亲经营小中草药店维持生活。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作了这样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做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但这一罪名的主体是特指司法人员而言的,而且构成这种犯罪的还必须是主观上的『明知』,或者『故意』,如果是出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造成的冤假错案,法律尚未规定构成犯罪。自然,对那些横加干预司法工作,不属于这一罪名特指的犯罪主体的人,就更没有约束力了。这种情形使我想到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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