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中国共产党   1篇
  2015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服务型政府在治理理念、发展目标、行为准则和服务模式上迥异于传统的管制型政府,这些特征对政府问责提出了相应的内在要求,即服务型政府问责体系融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于一体。但当前政府问责在问责主体的单一性、问责对象的不确定性、问责程序的非制度化、问责结果的片面性和不稳定性等方面的缺陷,难以满足服务型政府问责的内在要求。这就需要建立以四类责任为导向的多元主体问责的目标模式,并以法治环境、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政协、司法和社会问责为路径完善服务型政府问责体系。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