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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德教育生态环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高正荣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2,(8):42-46
道德教育的生态环境是开展道德教育的物质场所,也是决定道德教育成效的关键因素。本文从教育生态学的视角对道德教育生态环境进行界定,分析其构成因子,揭示其外在特征与类型,并在此基础上勾勒出道德教育生态环境的循环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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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经济就有政治政治是集中了的经济,或曰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这是马列主义对于政治最具有普遍意义、最富于生命力的概括。人类从他的产生到他的灭亡,不能没有经济这个基础,也不能没有政治这个“集中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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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第一个监察法规建立于汉武帝时期。汉武帝时期,吏治逐渐腐败,官吏不法行为日渐增多。对此,监郡御史无能为力,不能进行有效监察。汉武帝气愤之下对监郡史制度进行了改革:首先废除监郡御史,接着,分全国为冀、幽、并、兖、徐、青、扬、荆、豫、益、凉、交趾、朔方等十三个监察区,称十三部州。每部设刺史一人,负责一州的监察工作。刺史为地方专职监察官,其职责是“周行郡国,省察治政,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史称“刺史六条问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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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正荣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0,(5)
理想人格是真、善、美的和谐人格。在学生教育管理中,具有理想人格的教育管理者,凭借其理想人格具备的品德、才能、学识、情感等优越的素质条件所显现的影响力即理想人格力量,对学生产生着强大的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学生教育管理者的理想人格是任何力量都不能替代的,学生教育管理者的人格形象不仅是学生直接模仿的对象和内容,而且也是有效教育的重要手段。这种人格力量的社会效应,在学生教育管理者身上尤为突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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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历史上刑法看,最早对青少年儿童犯罪作出特殊法律规定的是秦律.秦墓竹简记载有下面两个案例:“甲小未盈六尺,有马一匹自牧之,今马为人败,食人稼一石,问当论不当,不当论及赏(偿).”;又“甲盗牛时六尺,繫(系)一岁,复丈,高六尺七寸,问甲可(何)论?当完城旦”.由此可以看出,秦律是将身高来作为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标准的.秦时六尺,相当于现在的一米三左右,身高为六尺的人也就是现在八、九岁的孩子.秦律对身高不满六尺(即“未监六尺”)的儿童的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即“当完城旦”).我国汉律在这方面有更为明确的规定.汉律规定、“年未满八岁,……非手杀人、他皆不坐”,即八岁以下的孩子,只有亲自杀伤人,才处刑罚,其他行为都不处罚.汉成帝鸿嘉元年(公元前二十年),“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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