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德法合治是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的治理模式,从西周时期到清朝末年,大体经历了从"明德慎罚"到"德主刑辅"再到"德礼为本、刑罚为用"三个发展阶段。法律安定天下,道德滋润人心,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法治中国建设要汲取传统法律文化的养分,德法结合必须渗透到法治各个环节:在法律制定层面,立法要体现道德的价值取向,用法律规范重要领域的道德,用道德改良背离情理的法律;在法律实施层面,禁止任何人从失德行为中获得不当利益,禁止符合道德的行为承受不利后果;在法律遵守层面,用法治教育助推道德素养的提升,用道德建设促进民众守法意识。 相似文献
2.
万高隆 《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5)
当前,一些地方维护稳定工作仍然呈现出运动式治理模式,存在一种明显的非法治化倾向,形成一种“越维稳社会越不稳”的悖论。培育与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形成以法治促稳定的良好制度环境,以行政复议为主导促进社会稳定,以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以司法公正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从法治理念、制度到方式的演进是社会稳定常态化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3.
以强制性行政行为为主导是我国现行行政法的主要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民主政治的发展与进步已导致行政法理念由控权论向平衡论转变,以非强制的行政指导为主导将成为中国行政法的未来发展方向,这与现行行政法学理论体系存在诸多冲突.为此,必须重构中国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重新定位行政行为的性质、重新构建非强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标准、行政救济的受案范围以及行政法律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4.
法制建设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国弱势群体权益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是引发并激化社会矛盾的重要因素。法制的变迁与滞后、资源和权利的分配不公以及权利救济渠道不通畅是我国弱势群体的生成根源。准确界定弱势群体的对象范围、利益分配机制法制化、赋予平等的政治权利、健全行政救济机制、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是全面保障弱势群体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律路径。 相似文献
5.
法治是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标志,为当今世界各国人民所向往和追求.众所周知,我国也顺应潮流选择了法治之路.但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系统工程,有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而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具备和运用法治思维、率先垂范又是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环.领导干部具备法治思维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客观需要;仅靠领导干部通过自身努力来实现以身作则带头具备和运用法治思维是不够的,还必须营造一个有利于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具备和运用法治思维的良好外部环境. 相似文献
6.
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国家是一项系统工程,有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而全社会具备和运用法治思维的状况又是其中最为关键的要素。全社会具备法治思维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客观需要;全社会成员通过自身努力并营造一个有利于全社会具备和运用法治思维的良好外部环境,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备要素。 相似文献
7.
随着中国公民权利意识的提高,私权与公权的冲突事件不断出现,迫切要求政府在制度上作出回应.本文认为,在私权与公权的冲突中,地方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通过积极的作为即提供完善的法律制度,使公民权利得以保障并提供权利救济的路径;通过消极的不作为即约束政府权力,给市场的不同利益主体留出自由竞争的空间.并建议改革地方官员考核制度,将对冲突事件的应对能力纳入政绩考核范围,以激励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8.
万高隆 《厦门特区党校学报》2005,(5)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安全有序、公平正义、人权保障的法治社会,建立完善、有效的行政救济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我国现有行政救济制度的内在要素与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足,与构建和谐社会不相适应。应该从树立法治观念、坚持依法执政、加强权力监督与制约、完善行政救济立法,保障行政救济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以及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等方面进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考。 相似文献
9.
党的执政方式是几代中央领导集体不断探索的问题,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目标.依法执政是我党坚持与时俱进、执政为民的制度创新.增强法治理念、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是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0.
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是当前地方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面对大量的社会矛盾,地方政府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采用运动式治理,追求刚性稳定,呈现非规则化倾向,导致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方式、目标和重心异化,形成一种"越维稳越不稳"、"越化解矛盾越多"的怪圈。法律的信任危机、网络媒体的过分渲染、政府信息公开不力、政绩考核功能的异化、问责制的信用危机、公众的法律意识淡薄是陷入这种困局的主要原因。培育法治思维、完善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完善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形成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新格局、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是构建化解社会矛盾新范式的理性化选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