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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对特殊主体说、一般主体说、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结合说等国内理论梳理的基础上,本文指出,以主、从犯的概念来解释积极参加者和一般参加者的概念并非合适。在评价共犯的作用时,需依靠各行为人在整个行为过程中所实施的行为。除此,本文还提出"角色群"的概念用来评价聚众斗殴罪,即在众合犯的犯罪中,行为人可以是由实施各个参与角色组成,但是不同的参与角色群的行为人非共同正犯,亦不可区分主从;在相同的角色群里,方可区分主、从犯。在一般参加者里囊括了可罚的从犯和不可罚的从犯。应用"角色群"的概念对聚众斗殴罪的主体进行二元评价。最后,本文将聚众斗殴罪作为结果加重犯提出了建立"分类处遇"制度,以正确地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相似文献   
2.
乔远 《海内与海外》2007,(11):62-63
李安导演的《色·戒》于今年威尼斯电影节夺得金狮大奖,主角王佳芝的原型引起了争议。电影系据张爱玲同名小说改编。不可否认,张氏小说取材于当年暗杀汉奸而英勇牺牲的女烈士郑苹如的事迹。张爱玲近年来大受吹捧,我个人认为她的小说就是沦陷时期腐蚀人民的麻醉剂。  相似文献   
3.
由于理论上认为不真正不作为犯和过失犯属于开放的构成要件,加之我国刑法理论对犯罪认定没有顺序性的考察方式,因此,司法实践中在遇到过失不真正不作为犯时认定负担过重。表现在实践中,有时只认定过失犯.有时只认定不真正不作为犯。为了解决此问题,可以将过失犯和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进行同类合并。如将作为义务和客观的注意义务合并,客观作为能力与客观注意能力合并等,以图建立统一的过失不真正不作为犯的犯罪构成体系。减轻司法认定的负担。  相似文献   
4.
本文结合国内外讯问专家和司法判例对于侦查阶段讯问特点的阐述,认为法律应该为侦查讯问留出一定的合法性空间。随后,结合德国的制度对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3条的内容进行探讨,认为讯问是一项任意性侦查措施,且犯罪嫌疑人的沉默权可以从法理上推导出来。本文另从实体上对第93条的内容规定的"义务"和"权利"进行概念诠释以及对讯问方法合法性轮廓界定,最后从审前报送、事中监督和事后审查等程序上设计对侦查人员进行非法讯问的规制制度以规范讯问活动。  相似文献   
5.
我国西部农村中在相当多的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都能见到"从俗不从法"的例子。这种情况的产生一方面与我国西部农村地区的特殊背景具有重要联系;另一方面,刑法的"外生性"与民间非制定规则的优势也是造成国家制定法《刑法》在我国西部农村地区刑事法制进程中被搁置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6.
我国西部农村地区刑事法制进程中,多元法律(或称法律多元)已经成为不可否认的现状。本文在承认法律多元的前提下,适用国家法——民间法的二元化结构,分析了在我国西部农村地区刑事法制建设中发挥着作用的民间法,以促进我国西部农村地区刑事法制建设过程中国家法与民间法二者的融合与交流。  相似文献   
7.
由于形式的作为义务来源具有框架性和相对明确性的特点,但灵活性程度不够,而实质化则正好相反,容易导致处罚扩张。我国限定形式的作为义务有三:侵害刑法法益的法律、法令行为;自愿将危险置于自己支配之下的法律行为;先于不作为引起具体、现实的危险的行为。  相似文献   
8.
从德日刑法理论和司法判例的角度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故意中的认识要素和意志要素不仅应当存在,而且应当具备独自的内涵。不真正不作为的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构成要件事实必然发生,且认识到自己居于保证人地位、保证人义务,在待修复的法益对不作为人具有高度的依赖性,行为人不作为甚至排除他人介入的可能;相反,行为人明知或预见到了构成要件事实的发生的可能性,且待修复的法益对不作为人不具有高度依赖性,行为人放任构成要件事实的发生,就是间接故意。  相似文献   
9.
由于理论上认为不真正不作为犯和过失犯是在开放的构成要件下,加之我国刑法理论对犯罪认定没有顺序性的考察方式,因此,司法实践中在遇到过失不真正不作为犯时认定负担过重。表现为在实践中,有时只认定过失犯,有时只认定不真正不作为犯。为了解决此问题,将过失犯和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进行合并同类,如将作为义务和客观的注意义务合并,客观作为能力与客观注意能力合并等,以图建立统一的过失不真正不作为犯的犯罪构成体系,减少司法认定的负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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