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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阜城县县长办公会议决定,自1995年起,乡镇民政所人员正式列入编制,纳入财政开支。由此解决了过去“编制不落实,经费无着落”这一影响基层民政队伍建设的大问题。早在1990年10月,这个县22个乡镇就普遍建立了民政所。当时,民政所所长由在职干改革中,民政部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基本政策,提高了领导对民政部门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二是与县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积极协调,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三是采取适当方式,反复向县政府领导反映民政部门担负的重要任务以及基层民政干部不适应的状部调剂。其他人员实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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