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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仍处于试点阶段,国家尚没有统一的政策,在实际工作中他们同其他单位一样,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已远远滞后于企业,加快改革步伐已是刻不容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行公务员制度和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我国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制度,对保障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曾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制度由于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已经难以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必须进行改革。逐步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出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办法,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2.
《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其标准按照所在统筹地区最后一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五级,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六级,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七级,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八级,每满一年发给0.6个月:九级,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十级,每满一年发给0.3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这样规定在我们从事工伤保险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对“七到十级的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的规定,感到不尽合理,不容易理解,也难以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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