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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期,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进入了高发期,日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我们在观察、分析、判断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时,必须坚持法治的视野、法治的立场、法治的原则、法治的方式和法治的程序,将群体性事件的处置纳入到法治的轨道上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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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辰旭 《理论学习(山东)》2010,(3):59-61
近年来,从司法的立场出发,微观地考察法律适用方法的研究,正在中国蔚然兴起。然而,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却对这个方法该叫什么,产生了疑问。2003年,郑永流在《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发表了一篇题为“法学方法抑或法律方法?”(以下简称“郑文”)的文章,首次将该方法的名称问题,作为一个独立的问题来加以讨论。 相似文献
3.
夏辰旭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0,12(4)
可普遍化原则意指法律或道德判断的作出必须基于理由,该理由必为一般性陈述(规则),而非任何单称陈述.可普遍化要求规则须指涉不特定的对象,平等适用于所有人;同样情况同样对待,若区别待遇须为被区别的各方一致同意.对行为的评价须基于规则,对规则的证立才基于结果.理性证立的裁决必须由普遍性规则演绎推得.可普遍化规则贯穿于法律实践的各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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