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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是以国家意志形式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意志。所谓国家意志,就是通过国家政权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法律作为国家意志,一方面表明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另一方面表明,法律一经制定出来,对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成员都具有约束力。阶级社会中的倒一个阶级,其阶级意志能否变成国家意志,关键在于它是否掌握国家政权。只有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才能把本阶级的意志变为国家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迫使全体社会成员遵守和服从;而被统治阶级由于不掌握国家政权,其意志便不能被反映为法律。  相似文献   
2.
我国宪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里讲的“各种途径和形式”,包括的范围很广。我国宪法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按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管理国家社会事务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其中最主要的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宪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全国  相似文献   
3.
宪法是法律的一部分,但是具有国家根本法意义的宪法,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前是不可能产生的。因为在奴隶制社会,奴隶只是会说话的工具,不享有任何民主权利。生杀予夺之权完全掌握在奴隶主手中,奴隶制国家是公开的赤裸裸的奴隶主暴力专政。在封建制社会,虽然农民表面上不再象奴隶那样完全依附于封建主,但他们依然受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束缚,受着超经济剥削,在政治上谈不到什么人身自由。国王、皇帝的话就是“法律”。在这样的制度下,何以谈“民主”?没有民主,就谈不上有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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