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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从《德国法典》847明确提出“非财产损害”可以获得金钱赔偿以来,精神损害赔偿的理念已经为大多数国家立法所接受。我国《民法通则》突破了“人格权商品化”的禁锢,规定了精神损害行为在法律上承担的民事责任。目前我国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的数量有所增加,其原因是:一方面《民法通则》实施之后,当事人诉讼有据,法院审理有法可依;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观念的深入,人们的法律意识、权利观念较过去有了质的飞跃。目前,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和司法救济仍处于探索之中,对支付“扶慰金”的标准尚无具体依据,故多用调解方式解决。这…  相似文献   
2.
我是一名连任两届的全国人大代表,今年已是我担任全国人大代表第八个年头。我做代表这些年最深刻的感受,就是当代表应当有作为,可以有作为,代表履职永远在路上。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听取和审议各项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是代表尽心履职的基础。2014年全国人代会期间,在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我建议将报告最后一段中"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一句,修改为"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第二天上午,国务院研究  相似文献   
3.
善意取得制度如何评判“善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善意取得制度又称为即时取得制度,是物权法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依照我国现代通说①,该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违反动产原所有人的意思,以转移动产为目的,有偿地将动产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第三人仍可取得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人不能要求善意第三人返还财产,只能要求非法转让人赔偿损失的法律制度。是“无权处分不生效力”原则的例外。实行善意取得的结果,是动产物权之原所有人丧失其所有权,善意第三人取得所有权。从功能上看,善意取得制度是对特定类型的非正常的交易活动做出法律价值的判断,并…  相似文献   
4.
康永恒 《党建》2014,(9):32-32
孙源庆者,是为大连金州一普通给水工也。十二年如一日,践行誓念:“尽己所能、奉献爱心,不计报酬、服务社会。”是时,参办爱心驿站,追求价值人生,、举义务服务之帜,立维修便民之范。更始矜眷患疾,助困资学;顾怀孤寡,睦邻理家。老子曰:“上善若水”,“上德若谷”。夫之品犹如谷川,上仗高山之气象,下蕴流水之情怀。嗟乎,善者美也,美哉义工!  相似文献   
5.
康永恒 《党建》2014,(8):43-43
正《党建》杂志、党建网开展的"美丽中国·文化乡村"有奖征文活动,得到了广大读者的积极响应与热情参与,共收到各地来稿805篇。现评选出优秀作品18篇。获奖篇目及作者公布如下:一等奖《乐加乡"火龙"舞百年》张楚锡(四川省三台县)《秦之声,黄土地的根》郭军平(陕西省澄城县)《老家彝人戏班》李宏荣(云南省武定县)  相似文献   
6.
论民事主体生态环境权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康永恒 《前沿》2004,(4):117-120
20世纪后期以来 ,特别是经济迅速发展引起的环境问题日趋严重 ,使越来越多的人主张在所有者利益之外 ,应强调对利益相关者的兼顾 ,提倡个人和社会协调的法权观念。我国的生态危机反复说明一个事实———仅靠政府环境行政执法部门是难以全面完成环境保护任务的 ,只有赋予民事主体生态环境权并强化对其的法律保护 ,才是成本最低 ,社会统治效果最好的治国方略。对民事主体生态环境权的侵犯应当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 ,在实体法上如果继续采用一般民事责任的同质赔偿原则 ,这将导致对受害人救济的不周延。因此 ,应当在适用同质赔偿原则的前提下 ,适当引入惩罚性赔偿原则 ,使加害者的侵权行为得到法律较彻底的纠正。在程序法上应当鼓励受害人采取群体诉讼的方式进行诉讼 ,使得受害人的生态环境权得到较充分的法律救济 ,以挽救我国脆弱的生态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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