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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49)为标志,中国大陆的法律开始采用规范的现代汉语.尽管在此之前的民国立法及共产党领导下的边区立法也有用白话文的,但它们都或多或少夹有文言,与这之后法律语言状况不可同日而语.从这个意义上说,《共同纲领》标志着法律语言新时代的开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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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执法检查的生命在于落实。监督法将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加以规范,这将使人大的意见不再仅仅表现为政治姿态上的“意见”,而是化为具体实在的权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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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调查委员会在宪政史上的来源及健全构想□张维仑地方组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地方人大常委会可以对某些特定问题组织调查委员会,常委会根据它的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第六章(共计4条)专门对调查委员会的有关问题作出了规定。它最实质的内容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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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公报的编撰体例——兼评各地人大公报的编撰实践□张维仑考察一些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公报的编撰实例,我们看到各地公报的样式五花八门,编排取舍不一。我们认为同样是作为国家机关的公报,在可能的情况下还应当有一个标准。本文对公报的内容与编排形式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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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术语的三个属性□张维仑立法者在立法时对法律术语的命名选择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一个理想的术语应当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属性,即准确性、通俗性、系统性。一、法律术语的准确性法律术语的命名选择应当标示出所要命名事物的本质。如“选民名单案件”(民事诉讼法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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