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8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3.
2006年2月20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海南省临高县原县委书记吴光华13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据法院审理查明:从1999年12月至2005年1月,吴光华在任临高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的5年多里,收受下属23名干部贿赂款43.288万元;索取、收受4名企业主、包工头贿赂款98.2万元,港币2万元,收受其他人贿赂款3万元。吴光华是怎样一步步从党员领导干部堕入犯罪深渊的呢?翻开厚厚的卷宗,通过光怪陆离的表象,可以看到他收受贿赂、买官卖官的犯罪轨迹。1999年12月,吴光华从海南省商贸厅调任临高县委副书记,并参选临高县长。结果,具有… 相似文献
4.
5.
一直找不到“归属感”的陈江,总觉得难以融入别人的话题和圈子。于是他选择了凭权敛财大肆受贿的贪腐之路。表面上看,他似乎找到了某种平衡,然而这种“把官职做为生意来经营”的“平衡”心理,却把他拉向了万丈深渊。 相似文献
6.
陈波,海南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法人代表,曾任海南省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副厅级)。到2013年2月案发前,他收受贿款699.5万元和购物卡2万元。
2014年2月17日,陈波被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定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陈波退出的701.5万元赃款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相似文献
7.
8.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