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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秦亚东  熊滨 《学理论》2013,(32):294-295
法律诊所教学是一种创新型的法学教育模式,法律诊所更是把法学这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与社会现实问题、社会管理创新紧密联系在一起。法律诊所走进社区,从直接意义讲,对社区管理具有良性的促进,既可以解决和化解一些社会矛盾,也可以保护弱势群体、增强社区管理的稳定;从宏观角度而言,一定意义上参与了社会管理,对社会管理的法治化进程具有一个推动性的作用,既可以增强社会管理的力量,也可以促进我们社会的法治化进程。  相似文献   
2.
大学校园管理应根据大学校园生活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注意义务,并采取必要的、具期待可能性的防范措施。也就是说,高校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安全管理问题,除了要尽到合同法上的注意义务之外,还要尽到侵权法上的法定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在高校刑事损害案件中,学校应尽到必要的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学校无过错则不应要求学校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3.
高校与学生之间的纠纷是当前高校法治工作中的重要方面.解决校生纠纷可以有多种途径,从高校内部即大学章程入手,可以探索一条有利于校生纠纷解决的途径.以<黑龙江大学章程>和<佳木斯大学章程>为研究样本,大学章程是高校内部的根本行为准则,具有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的价值功能.  相似文献   
4.
法学是实践性较强的学科,但现实中出现就业难的窘境,而司法考试是大多法科学生就业的敲门砖。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关系应该是协调发展,尽管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有一定的冲击,但法学教育也在应对司法考试中应作出适时调整。法学本科教育的目的离不开对学生法律知识的传授和法学思维的培养,而司法考试的目标是选拨能解决实际法律纠纷的实务人才,需将二者有机结合,只有如此,法学本科教育和司法考试才能达到完美的契合的理想状态。  相似文献   
5.
商事主体登记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就登记主体而言,其为登记主体公示经营身份、确立自身商誉的必要手段,是其维护合法地位、保障正常经营的必要方式;就交易相时人而言,其为保护交易第三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和必要制度,为保护市场交易安全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制度保障;就国家而言,其为国家对商事主体进行法律规制和行政管理的基本途径和重要制度,为其履行宏观调控等经济职能的辅助手段.以此为理论尺度,我国商事主体登记制度相关立法在立法形式、立法内容、程序建构等方面存在诸多缺陷.有鉴于此,我国商事主体登记制度宜采统一商事登记立法模式,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的立法模式,形式审查立法模式、登记机关责任立法模式及司法监督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6.
民法通则在规定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同时,又规定了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电力企业侵权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本文阐述了该侵权行为应当具有损害事实、作业行为及二者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三个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7.
上市公司的收购行为涉及到多方主体的利益,而在这些利益的主体中,目标公司的中小股东常处于不利地位,其合法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应当从立法保护、行政监管、司法救济的角度分别说明对中小股权益的保护的制度完善,从而达到目标公司的中小股东权利内部保护机制和外部保护机制的统一。  相似文献   
8.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由于情况紧急,依法将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予以羁押,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五种强制措施之一,也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最常适用的一种强制方法,在整个刑事诉讼体系中占有着十分重要的位置。依法、准确、灵活地运用这一强制措施,有利于加强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力度,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继续犯罪,逃避侦查和审判,保证刑事诉讼能够顺利进行,从而实现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  相似文献   
9.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一种合法的垄断.由于现代科技的发展,使知识产权保护客体不断增加,破坏了知识产权制度自身设计的利益衡平机制,造成知识产权的滥用,须借助反垄断法的公权利加以规制和纠正,但在我国现阶段要想成功地规制知识产权领域的垄断行为仍任重而道远.  相似文献   
10.
论我国资产证券化的法律风险——从美国次贷危机谈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美国次贷危机的蔓延,我国资产证券化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在确认资产证券化的安全价值并强化风险隔离机制的同时,需要关注资产证券化立法自身缺陷所引起的法律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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