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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美蓉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究竟分为几种情况,有哪些在表现形式上是两种行为而实质上是一种行为?执法四年多来,理论上尚未作出权威性的解释,一些教材中虽有这方面的论述,但较为零散,不系统,不统一,实践中对此感到无所适从,且有些理解有失偏颇,存有弊端,有必要在理论上加以明确,以规范执法实践。一个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是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触犯《条例》规定的行为种数为标准的。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种数为两种以上的,称之为一个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 相似文献
2.
贾美蓉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3)
公安部《关于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若于问题的解释》和《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通知》中都明确规定:“对需要赔偿损失的调解,应当制作调解书.”可见,制作治安调解书是公安机关在治安调解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但因目前尚无统一规范的格式,以致于在实践中对这种文书的制作,基本上是各行其是,存在很大的随意性,鉴此,研究治安调解书制作就很有必要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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