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1.
2.
邓珊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5(2):85-87
虽然近两年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但各国对离岸金融市场的需求仍十分强烈。离岸金融市场的数量仍然保持着持续增长的态势。目前,广西正在积极讨论将南宁建成中国一东盟区域性金融中心和发展北部湾经济区离岸金融市扬的议题。文章旨在通过对国内外离岸金融市场发展形势的介绍,为广西律师在离岸金融法律服务市场业务拓展方面提供一些启示和建议。 相似文献
3.
航运中心法律服务体系是以港口、航运立法为基础,涵盖贸易、金融、保险、旅游、环境等法律体系,拥有行政执法、海事仲裁、司法诉讼、海事法律人才培养、海事法律咨询服务等法律软环境与之配套的一个规模庞大、综合性极强的系统工程。本文通过对新加坡国际航运中心法律服务体系成功经验的介绍,以期为建立和发展广西泛北部湾(泛北)区域国际航运中心法律服务体系提供法律方面的启示。 相似文献
4.
2014年以来,越南对以《投资法》为代表的投资法律制度进行了大幅度的修订。这些体现了越南政府改善本国商业环境的决心,同时也增强了外国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但是这些新的政策法规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困难和障碍。中国投资者到越南从事直接投资活动应注重对当地现行法规政策的了解、加强对项目的风险评估,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相似文献
5.
邓珊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4(4):89-92
最近广西正在积极讨论建立泛北部湾经济区离岸金融市场,将南宁建成中国-东盟区域性金融中心的议题。在为广西金融市场发展思路寻找准确切入点的时候.我们应该认识到,一个国家或地区能否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及其地位如何,并非完全凭经济实力,而主要是凭法律环境。法制的促进作用尤其应为后起的发展中国家所重视。此时,时周边国家离岸金融法律体系进行学习、研究,对研究建立泛北部湾经济区离岸金融市场和离岸金融中心的可行性等方面问题将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并可为此提供有益启示。文章通过对马来西亚纳闽离岸金融中心法律制度特点和经验的介绍,为发展和建立广西泛北部湾经济区离岸金融市场和离岸金融中心的构想提供法律方面的启示。 相似文献
6.
2008年1月,《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确立了广西北部湾港“一港、三域、八区、多港点”的港口布局体系。2009年底,广西北部湾港万吨级以上泊位达到46个, 相似文献
7.
邓珊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28(3):44-47
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推动下,广西与"海上东盟"的港口合作已经取得重要发展,港口合作已经成为广西推进与东盟合作的重要基础。作为广西加强与东盟合作以及面向国际开放开发的区域国际航运中心,广西北部湾港应抓住当前难得的机遇,推动沿海港口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把港口发展推上一个新台阶。本文旨在通过对广西与东盟国家港口合作法律问题的分析,为泛北部湾("泛北")区域国际航运中心港口合作法律保障机制的建设与完善提供一些启示和建议。 相似文献
8.
旅游服务贸易是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要内容,在全球服务贸易中占有“三分天下有其一”的地位。早在20世纪70年代,东盟国家就已经开始旅游服务贸易合作。东盟国家地理位置优越,热带自然风光旖旎,文化风俗独特,是世界著名旅游胜地。东盟各国都非常重视发展旅游服务贸易。自从1990年以来,中国与东盟旅游服务贸易出口额占这一区域国际服务贸易出口的比重基本保持在48%左右, 相似文献
9.
2008年11月13日,在北京国际金融博览会组委会主办的“2008中国国际金融年度论坛”会议上,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郭宏伟强调,南宁已初步具备了构建区域金融中心的基本条件。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