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生态环境系统具有整体性,系统内各环境要素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应对其进行整体性保护与治理。随着跨域环境诉讼案件的增多,司法机关逐渐意识到传统的与行政区划高度重合的环境资源司法治理模式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环境诉讼案件。在以生态整体主义为理论基础的指引下,我国的环境资源司法呈现出协同发展的趋势。以协同治理理论为方法论对环境资源司法协同机制进行重新建构,通过环境资源司法机关的内部与外部双向协同,以及司法全过程的协同推动环境资源司法朝向“司法协同”方向发展,并建立相关制度保障确保环境资源司法协同机制能够有效运行,切实发挥其制度效能,实现构建司法协同机制的目标。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