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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立足现代国家建构理论,对村民自治实践中的"乡村关系"问题进行剖析,可以认为"乡村关系"问题的实质是行政权与自治权的对立与冲突,其深层根源在于现代国家建构的内在紧张。  相似文献   
2.
村民自治权体现的是一种公共权力,也离不开一定的财政支持.没有相应的财政资源,村民自治活动将难以开展.从根本上讲,财政问题是村民自治的一个基础性问题,它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村民自治的实践绩效.村民自治正常、有序、健康的发展,需要妥善解决好村民自治的财政基础问题.  相似文献   
3.
农村社区文化重建与村民自治的发展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乡村文化是乡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乡村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作为一项扎根于村庄社会的民主制度,村民自治的成长也会受到具有内生性的农村社区文化的规制。现阶段,合理利用传统乡村文化资源中的积极元素,大力推进适应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形势的农村社区文化重建工作,对于促进村民自治的巩固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本文以湖北省随州市瓜园村"两会决策制"的实践为例,考察和剖析了"两会决策制"这一村务民主管理机制,认为扩大村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可以促进村务民主管理,从而推动村民自治后三个民主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村民自治的治理功能提升:自治组织培育与自治体系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主是治理与参与的紧密结合,只有将有效性和合法性融为一炉的民主机制才有可能得到巩固。当前村民自治受其地位的弱小性、组织的单一性、资源的有限性以及行政干预等因素的限制,难以有效发挥其治理功能。增强农村民主治理功能需要扩展和重构村民自治的组织基础,需要培育和丰富自治组织体系,着力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构建一个多元化的组织体系,完善社会自治功能。  相似文献   
6.
生存政治、生活政治两个概念分别代表从传统到现代发展的不同阶段。生存政治阶段的主题是满足基本生存,生活政治阶段的主题是追寻多元的生活方式与满足自我实现的需求。用生存政治、生活政治概念考察我国乡村社会变迁,发现当下乡村正处于从生存政治到生活政治的过渡期。从日常生活视阈来看,我国在传统农业社会乃至改革开放初期的现代农业起步阶段,都维持着一种生存政治的状态,相应的治理也以维持生存为导向。直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才使农民基本摆脱生存政治状态并开始向生活政治状态过渡。转向生活政治的乡村治理应该进一步提高农民物质生活水平,提供多元的社会参与方式、生活方式选择,促使治理方式由宏观的事本主义向微观的、以服务为主的人本主义转型,培育多元治理主体,提供更多价值观念、情感链接以及自我实现方面的选择。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在一些地区开展了以村民自治的治理单元调整为突破口的实践探索。这些探索引起了学界的高度关注,也引发了学界持续的争论。通过对既有的实践探索和理论争论的梳理和总结,笔者认为村民自治的治理单元,仍将以行政村作为基本单元,但其在类型上、层次上、抑或形式上会从单一化走向多样化。治理单元的调整,应遵循以"因地制宜"为原则,以"治理有效"为标准,以"自治落地"为目的,在坚持以"行政村"为基本治理单元的前提下,构建类型多样、层次分明和形式丰富的村民自治治理单元体系。  相似文献   
8.
要使农民成为一个有力量的群体,必须将其组织起来。只是这种组织必须是深深植根于农民自身的需求和利益之中并能有效表达和保护农民利益的组织,即具有权源于民并寓于民之中的“草根性”。但是,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作为我国农民重要组织依托的村级组织却具有较强的行政化倾向,以致与其自身的应有特性相背离,从而不利于农民的需求满足和利益保护。这种现象恶性发展的结果,必然会导致乡村治理危机,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通过扩大村民参与,能够推动村级组织实现“去行政化”、复归“草根性”的角色转换,从而促进乡村社会的良好治理和农民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9.
“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构建是新时代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重要路径,其以具备“软治理”属性的德治为支撑、以“硬治理”属性的法治为保障、以“软硬兼施”属性的自治为根基。当前,乡村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新挑战,造成了乡村自治效果不佳、法治运行不畅和德治作用式微的困境,阻碍着“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完善。基于此,应深化村民自治以夯实“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根基,强化乡村法治以增强“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保障,抓好乡村德治以筑牢“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支撑。不断推动自治、德治与法治密切配合、互为补充,最终实现“三治”有机融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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