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篇
  免费   0篇
世界政治   1篇
政治理论   1篇
综合类   1篇
  2016年   1篇
  2015年   1篇
  2014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赎刑制度在我国古代司法发展中扮演者重要角色,作为一种刑罚的替代执行方式,对我国古代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历史影响。从古代赎刑制度的历史发展出发,分析其历史作用,探讨赎刑制度的设置对我国建构刑事和解制度的启示如下:保障当事人之间的自主协商权;代表国家公权力的司法机关不干预原则;刑事和解的标的交与受害人。  相似文献   
2.
在购买房产时,购房者和开发商在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前的过程中,双方首先要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一般认购书中都规定了定金条款,双方在签订认购书的同时,购房者要向开发商交付数万元定金作为签订购房合同的担保。但问题是,在签订认购书的一些购房者,然后回去不想交定金买房子,购房者要返还定金,开发商说合同在购房定金罚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定金也是存在风险的,我们该怎么应对其风险呢?且看本文。  相似文献   
3.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功能的最终实现有赖于环境公益诉讼胜诉判决的有效执行。现行破产法将普通破产债权一律置于末位平等受偿的规则在结果上有违实质平等,且阻碍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功能的实现。在普通破产债权内部,应根据债权的性质和发生原因,确立起法定债权优先于意定债权受偿的顺位规则,环境公益诉讼胜诉赔偿金属于法定债权,具有优先于意定之债受偿的地位。在法定债权内部,作为对环境自身利益损害赔偿的环境公益诉讼胜诉赔偿金具有优先于其它法定之债受偿的地位。《环境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第31条误将环境公益损害赔偿责任当作公法责任所确立的私法优先原则有待商榷。环境公益诉讼胜诉赔偿金本质上属于私法责任,与同为私法责任的私益损害赔偿冲突时,应该遵循公共利益优先原则。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