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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即将解放祖国大陆全部领土,解放西藏势在必行。就在这时,在帝国主义分子教唆策动下,西藏地方政府中掌握实权的少数分裂主义分子展开了一系列分裂祖国的活动。他们公然成立了“外事局”;擅自决定驱逐国民政府蒙藏委员驻拉萨办事处及其所办小学校的全部人员;连续不断地召开官员大会,讨论扩军备战,武力抗拒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向美、英、印等国派出代表团宣布“西藏独立”,乞求政治声援和军事援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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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从1984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已经过了三年。它在正确处理国家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关系,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速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教育事业,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除汉族外,有55个少数民族。解决好民族问题,是关系到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中国共产党一贯主张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法把它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具体体现。两位日本民族学专家在考察了世界各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情况后撰文说,中国的民族政策是世界各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典范。 在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三周年之际,阿沛·阿旺晋美、赵延年、江平同志特为本刊撰文,从自治法的法规配套工作、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三个方面,介绍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本期予以发表,以期对进一步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起到有益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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