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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政府诚信   总被引:28,自引:0,他引:28  
从诚信在政府道德体系中的地位与价值、政府诚信与宪法以及民主政府的关系出发 ,可以揭示出 ,政府诚信是珍贵的政治道德。政府诚信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它不仅与社会诚信存在着重要的互动关系 ,更对社会诚信有决定性影响  相似文献   
2.
民主为什么不能只从基层开始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在中国,发展民主有一个不言而喻的基本方略,即从基层开始,并力图通过发展基层民主来推动国家民主的发展。优先发展基层民主有特定的历史背景以及诸多观念基础。但是,从几十年的实践看,城市居民自治和农村村民自治的效果未尽人意,指望通过发展基层民主来达到的其他初衷也并未如期实现。历史经验表明,决定中国民主发展方向和进程的只能是国家民主,优先发展基层民主而缓行国家民主,不仅会使基层民主的发展陷于孤军深入,也可能延误发展国家民主的宝贵时机。与时俱进地调整中国民主发展的方略,将大力发展国家民主放到中国民主建设的首要地位,确立发展民主的基本方向和步骤,对于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论立法中民主原则的落实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主原则是立法的生命线。社会主义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但如何了解和吸收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如何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用法律的形式具体化和明确化呢?这就需要实实在在地在立法过程中贯彻民主原则。忽视立法中的民主原则,就会影响和损害人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失去很重要的内容;就会使国家立法工作失去人民群众的监督,出现利用立法谋私、利用立法侵犯人民利益的恶劣倾向;就会造成法律制定得很多公众却知之甚少、法律得不到公众的尊崇信仰、法律的制定与适用严重脱节等后果。如何在立法中贯彻民主原…  相似文献   
4.
党对人民民主的领导具有强制性与非强制性的双重属性。所谓强制性,一方面是指党的领导表现为既定的地位。既是政治的地位,又是法律的地位。党确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就是将党的领导地位变成既定的政治地位。宪法和法律将党的领导规定下来,使其成为一种法定地位。另一方面表现为各  相似文献   
5.
建议将党规党法上升为国家法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经过 70多年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已经拥有630 0多万党员。对于这样一个大党 ,如果没有严格的国家法律进行约束和管理 ,对党本身 ,对国家和人民都将是十分危险的。针对当前的严峻形势 ,将党的各项制度上升为严肃的国家法律 ,依法治党 ,对保证党的肌体健康 ,扼制腐败 ,贯彻落实宪法 ,保障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都具有十分紧迫而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注重党的制度化建设是党的优良传统长期以来 ,将党的领导规范化和法制化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和社会生活的优良传统和一贯要求。从党的成立至今 ,共产党之所以能够领导全国人民 ,取得革命的胜利以…  相似文献   
6.
1982年宪法制定时,对于是否要写党的领导,在政治、思想领域曾经有激烈的交锋,因为邓小平的决断,党的领导最终由全国人大会议通过写入宪法.而在宪法中如何写党的领导,也经过了反复考虑的过程.彭真认为,在党的威信下降,党的领导受到怀疑和反对的情况下,就不能将党的领导写成一种主张,只有阐述党在20世纪领导中国人民所做的几件大事,才能寓理于实,统一思想.但由于以写历史代替写主张,又导致序言中党的领导缺乏确定的内涵,即便参与立宪的先贤们对其中的诸多问题在认识上也存在模糊和不统一的情况.不久前,中央公布制定党内法规五年规划纲要,决定以制定党内法规的形式将党的领导的各类事项予以制度化,这是落实1982年宪法中党的领导的重大措施,给人以新的期待.  相似文献   
7.
刘松山 《法学家》2003,(4):45-51
治理街头小广告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是,街头小广告与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以及商业性言论自由有着复杂联系,要求电信企业限制和中止小广告者的通讯工具使用,还须考虑到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不得无辜受侵犯.地方性法规普遍性地作出限制和中止街头小广告者通讯工具使用的规定,超越了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立法权限,对维护法制的统一危害很大.  相似文献   
8.
开发区法院是违宪违法设立的审判机关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刘松山 《法学》2005,(5):26-35
在开发区尚不是一级行政区划的情况下,设立开发区法院的做法,是与行政区划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权体制背道而驰的。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法院,是严重的违宪违法行为。这一做法给我们的严重启示是,人民法院自身搞“改革”,是对宪法和法律权威的挑战和破坏。  相似文献   
9.
军事法院试办军内民事案件的批复违宪违法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最高人民法院指定解放军军事法院管辖军内民事案件,是一项广泛的立法性授权,违背了宪法和法律,侵犯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不符合我国的司法制度以及设置军事法院的初衷。军事法院的体制是否适合审理民事案件值得研究。批复研究的军内民事案件完全可以由地方法院审理。  相似文献   
10.
“红头文件”冲突法律的责任归属——兼评福州王凯锋案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制定红头文件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但红头文件不是政策,其效力具有双重性。红头文件制定中存在的“三乱”现象、监督手段的虚置以及法律体系和行政体制层级过多等因素,使之冲突法律不可避免。对违法制定红头文件的行为,不能以属于实施抽象行政行为,应当承担政策责任或者宪法责任、享有法律豁免权、属于集体行使职权等为由,使其逃避法律制裁。行政法学上所谓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学理划分造成了立法的不统一和司法适用中的混乱。刑法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可以成为违法制定红头文件者定罪量刑的依据,但对执行违法红头文件者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还缺乏法律支撑。认真研究并建立健全违法红头文件制定者和执行者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是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紧迫需要。司法机关对王凯锋案的公正判决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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