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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强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公安派出所缺乏一种外在的监督制约机制,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机制还不健全,尤其是各项法律监督手段与措施尚缺少刚性依据。因此,探索和建立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机制就显得十分紧迫。检察机关派出机构是实现检力下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一种有效方式,对公安派出所监督是派驻基层检察室重要检察职责之一。  相似文献   
2.
"会见难、阅卷难"一直被刑辩律师所诟病,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完善了辩护律师会见、阅卷程序。案件管理部门作为检察机关保障辩护人会见、阅卷权利的窗口,通过转变和更新辩护人权利保障理念、完善和提高辩护人权利保障机制、争取立法层面的支持等措施,构建我国检察机关保障辩护人会见、阅卷权利机制的理想图景。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存在执行监督的职能受限和执行监督机制运行不畅两方面问题。究其根源,在于刑事执行监督权的本质属性,其不仅归咎于一元监督所导致的刑事执行监督弱化,还归因于以合作性监督为主的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内在构造。因此,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的本位回归进路,一方面由单向性监督转向多元化监督,即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人大监督实行定期联合监督机制和建立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联合考察机制;另一方面从合作性监督转向职能性监督,即构建科学的考核体制、由被动监督走向主动监督、使监督效果机制化,以实现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发展。  相似文献   
4.
在侦查权力的配置中,检察官指挥警察进行侦查活动,成为大陆法系国家侦查权力配置的规律性模式.近代中国刑事诉讼制度基本上是移植西方刑事司法体制的结果,在侦查权力配置方面也不例外,清末民初中国的侦查权力配置实行"检警合一".民国各个时期都沿袭了清末形成的"检警合一"侦查权力配置格局.新中国成立后,侦查权配置的理论基础发生变化,侦查权力主体呈现扩充样态.其中,检察机关行使的侦查权具有法律监督属性,决定了它与公安、国安等其他侦查主体有着本质不同.在法治视野下审视侦查权的主体,目前我国不宜实行检警一体的侦查模式.  相似文献   
5.
企业合规对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有根本性促进作用,但我国现行的单位犯罪立法决定了企业和关联人员的刑事责任过度捆绑,使得刑罚的水波效应过度泛滥,不利于企业发展和经济社会稳定,也导致我国企业合规试点中合规不起诉的适用对象和范围受限,极大影响了企业合规的刑事激励效果。对比在立法上同样存在壁垒的意大利关于企业归责理论的确立,在区分企业犯罪类型的基础上,从实体和程序上分别对企业犯罪责任问题进行剖析,进而对我国单位犯罪归责理论发展提出思路,以期构建最优的企业刑事合规激励机制。  相似文献   
6.
7.
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制度可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犯罪发生,保障其合法权益。这一制度在地区探索中存在诸多问题,应进一步明确合适成年人的角色,完善合适成年人库建设,明确参与的诉讼活动及程序,并利用社会帮教制度和合适的物质保障,确保该项制度的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8.
司法责任制是司法文化的重要内容,中国古代在司法责任方面严格要求司法官依法公正审理案件,通过“惟良折狱,奉公去私”“逐级审理,慎刑慎罚”“奉法裁判,依律断罪”“原情定罪,理法合一”等办案准则落实司法责任制。此外,中国古代在惩治受财枉法罪、违背程序罪等方面也有一些成功经验,对惩治司法渎职具有借鉴价值,可为当代司法责任制的完善提供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方面的支撑,助推司法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相似文献   
9.
不起诉制约机制是不起诉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设置该机制的目的在于对检察机关行使不起诉裁量权进行有效的规范和制约。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不起诉裁量权的制约已有相关规定并形成了完备的体系。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从多方面改革完善:如建立不起诉听证制度;完善检察机关内部制约机制;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  相似文献   
10.
张福坤  冉章 《行政与法》2014,(12):31-34
检察公信力是检察权在社会民众中形成的权威力。检察公信力建立在合格的检察能力及效率之上,它既需要良性运作的检察体系,更要求灵敏和周密的检察触角,以实现民众和检察机关之间的互动。因此,对检察公信力的建设,不应仅仅着力于检察执法活动的细节完善,而应在此基础之上加大检力影响,下沉检察载体,延伸检察组织触角、服务触角、监督触角,以进一步提升检察公信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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