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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于1995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由于仲裁具有民间性、自愿性、平和性、快捷性、保密性等优点,仲裁机构一旦运作,将有为数众多的经济纠纷的当事人愿意选择仲裁的方法解决纠纷。《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因此,仲裁代理将成为律师业务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笔者认为,做好仲裁代理工作,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一、遵循尊重当事人意愿,独立公正仲裁和一裁终局的原则。《仲裁法》第四条、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当事人采取仲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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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和谐社会的本质是其应然状态的话,现实生活中的实然状态则与此有较大的距离。和谐社会不可能建立在半空中,成为空中楼阁,和谐社会是实实在在的。要达到和谐社会的应然状态,需要多方面的条件。从法学的视角来考察,至少应当包括:全社会具有法治精神、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制度协调完善、整个社会秩序和自由得到完美统一、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得到特殊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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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员法律责任之检讨(下)——兼评“枉法仲裁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六、枉法仲裁罪之批判赞成者认为,虽然仲裁人员不是司法人员,但其实际上行使了国家授权的一部分司法权力。由于社会上存在着不良风气,司法机关也不是生活在真空当中,因此在司法活动中也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的现象,这种司法不公的现象同样也出现在仲裁活动中。社会上一些人为了让仲裁结果有利于自己,到处托关系,请客送礼,向仲裁人员行贿等现象日益增多。这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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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予以了确认。此种确认符合历史发展规律,有其客观必然性。但是不能忽视两种责任的重大区别,更应重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构成要件。在运用责任竞合规则时,作为受害人,应结合案件情况,对提出违约之诉还是侵权之诉作出选择;作为侵害人,也应注意作出相关的抗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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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仲裁的监督,是世界各国的立法通例,我国仲裁法也是如此。但法院对仲裁的监督并非单纯的监督,而是体现了监督与支持的统一。监督与支持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应该在把握仲裁的基础上,正确认识人民法院与仲裁的关系,把握监督与支持的统一性,以实现法院与仲裁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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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出台,引发了理论界对证据立法的热烈讨论。考察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产生和发展,对比两大法系国家对待该规则的基本态度,反观对我国现行立法中有关此规则的相应规定,我国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属必要。总结我国司法实践经验并借鉴别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确立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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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未成年人特殊教育的立法与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是我国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流浪未成年人特殊教育工作又是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但是,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缺乏对此项工作的专门规定,需要我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视野、不断创新,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对流浪未成年人特殊教育工作进行大胆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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